第七十章一得一失(1 / 2)
不管是奸臣也好,忠臣也罢,他们首先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叫做官员,何谓官员?官员就是天下百姓的代言人,虽然这个代言人不是自己选出来的,而是读书读出来的。
奸臣即便是再奸,他也必须在某些时候替百姓说话,或者说是替皇朝说话,只有这样,他的言行才符合他的官员身份。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奸臣这种人就是屁事不干,整天谋算着陷害忠良或者中饱私囊,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的官员身份,注定了他必须要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的职责中去。只剩下的一小部分精力拿来构陷和贪渎!
如果一个奸臣连自己的本职岗位都不能胜任,那种人就不叫奸臣,叫做庸官,这样的庸官,如果上司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的话,他的官职无论如何也当不了几年的。
凡是奸臣,基本上都是见识卓绝的枭雄,这种人不论丢到那里去,都是人中豪杰。
奸臣就是把心眼不往正处使用的聪明人。
李常介于两者之间,他算不上一个纯粹的奸臣,当然也算不上一个忠臣,他的利益点在自己的家族身上,而不是在国家身上。
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出现利益纠葛的时候,他必然是舍弃国家而保存家族,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利益高度统一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少有的干臣,他忠于自己的祖先,却不愿意为整个华夏一族抛头颅洒热血。
对于这样的人,云峥其实是持赞赏态度的,这样私德有亏的真小人,似乎比那些伪君子看起来要招人喜欢,至少他活的很真实。
每个人从本心上来说都是自私的,这没什么好争辩的,李常只不过是犯了一个把一部分人的利益凌驾于另外一部分人之上的小错误。
这样的错误我们每天都在犯,从卖包子的小贩到皇帝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所以。李常可以在云峥面前把这这番利己主义的话说的慷慨激昂,理所当然。
云峥当然不会去批判李常,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去批判,至少这家伙收养了一个小女婴。可以预期的是,这个小女婴以后的生活一定会非常的完美,李常一定会拿出比疼爱自己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爱心去照顾这个小女婴,因为,对李常来说。良心发现这种事情实在是过于稀罕了,比生孩子还要难得多。
有过同样经历的李清,这时候就觉得天塌地陷了,他的良心被八牛弩给撕开了,断裂成两截的身体,无论李清多么用力的想要弥合在一起,也无济于事,那个女人就那样倒在地上,一半身子在李清的怀里,另外一半身子掉在沙地上。只有内脏纠缠在一起……
突如其来的袭击依旧在继续,发动突然袭击的宋军蝗虫一般的从两边的灌木丛里涌出来,在他们出现之前,火药弹已经疯狂的肆虐过一次了,泼喜军的前锋如同一群被开水浇过的蚂蚁死的死伤的伤。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努力地把李清推下骆驼,死在八牛弩之下的应该是李清……
种諤赌上自己所有的勇气发起的致命一击,确实给了正在行军的西夏人迎头一棒。
按照宋军的作战原则,所有的宋军都在第一时间向战场输送最猛烈的火力覆盖,八牛弩,弩炮。火药弹,燃烧弹,强弩,每一种武器都在疯狂的运作。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在第一时间给西夏人最惨痛的伤害,并且迅速的击垮西夏人想要反抗的勇气。
李清非常倚重的八牛弩和弩炮在第一时间就被宋军的火器摧毁的差不多了,战场上到处都散落着李清花了大价钱弄来的远程武器残片。
李清得努力白费了,那个女人的眼睛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生命已经消失很久了,没了生命的尸体对于李清来说不过是一堆将要腐烂的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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