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 500万,讲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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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话,其实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泄露?真的成立了所谓的联盟,难道,还要偷偷摸摸的,什么事儿都背地里搞?开玩笑!

不过,饶是如此,那些已经破吓破了胆的大哥,还是咽了口唾沫,机械性的点了点头,“是啊,樊明宇该死,死的好!”

这回,就连跟着樊明宇的那几个大哥,也跟着吆喝起来,而且,这伙人生怕我会惦记他们,竟然带头站起来,大声道:“我们都同意成立联盟,曹老大的话肯定不会错的!”

有了这几个人带头,再加上赵坤志跟孙天耀的煽动,剩下的那些大哥只能认命了,一个个跟霜打了个茄子一样,耷拉着脑袋,“我们也同意加入联盟!”

我得了便宜继续卖乖,“没事没事,大家有话就直说,不要藏着掖着的,我曹哲喜欢痛快人,有人不愿意,现在就说出来,我肯定不会难为大家的”。

我事儿都办了,还有谁敢有意见?樊明宇的尸体还钉在桌子上呢。

见到没人说话,我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开口道:“看来大家是真的没有意见,那就好”。

接着,我冲着高辰硕使了个眼神,高辰硕点了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向前一步,大声道:“既入我联盟,必以我联盟为尊”

现联盟十大家法如下:

入我联盟,一切均已联盟利益为本,若有违逆,家法从事。

不准欺师灭祖;不准藐视前人;

不准爬灰倒笼;不准奸盗邪淫;

不准江湖乱到;不准引法代跳;

不准扰乱帮规;不准以卑为尊;

不准开闸放水;不准欺软凌弱。

在这里,为了确保"帮规”的庄严性,联盟制定了家法十条:

一、初次犯帮规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两字,并加以斥革;如犯叛逆罪,捆在铁锚上焚烧致死。

二、初次忤离双亲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胸前烧"不孝"两字,并加以斥革。如犯逆伦罪,捆在铁锚上焚烧致死。

三、初次不遵师训,妄言妄行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顽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四、初次不敬长上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不敬"两字。并加以斥革。

五、初次以长上资格侵占帮中老少所有财产物件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强夺"两字,并加以斥革。

六、初次殴打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两字,并加以斥革。

七、初次犯国法所禁、犯不道德之事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莠民"两字,并加以斥革。

八、初次诽谤仙、佛、菩萨以及一切宗教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妄为"两字,并加以斥革。

九、初次不务正业,专事敲诈、逞凶斗殴、不受规劝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义"两字,并加以斥革。

十、初次犯奸盗邪淫、伪造虚构、诬栽、殃及帮中老少者,轻则申斥,重则请家法处治。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无耻"两字,并加以斥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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