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各取所需(2 / 2)
结果牧飞星却把青铜器给卖掉,这算什么意思。
“祝老板!”孙得胜认出了祝连山,南城是个小地方,肯下本钱玩古董的大老板没几个,祝连山就是其中一个,虽然孙得胜没见过祝连山,听却听了不少,“我是省城集古斋的孙得胜,前些日子您去思秋轩看那个乾隆青花,就是从我们集古斋拿的。”
“原来是孙老板。”祝连山其实不认识孙得胜,不过他知道集古斋,是个小古董店,但年头挺长,是个老资格。
这样也好,祝连山送青铜器给牧飞星然后再买回来,被人知道了还是会有些麻烦,猫腻太明显。牧飞星把青铜器卖给孙得胜,然后从孙得胜手里买个差不多价钱的东西,再卖给祝连山,这就没问题了。
孙得胜也对牧飞星刮目相看,开着豪车,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这都不算什么,古董届不看重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只在乎钱,或者说只在乎能够进入古董届的钱。不肯花钱买古董的,一律都是暴发户。
孙得胜骗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可是牧飞星认识祝连山,那就不同了。祝连山肯花钱买古董,他在古董届就有人望,牧飞星认识祝连山,连带着牧飞星也会蹭点热度,不能随便欺骗。
很快孙得胜就衡量出了牧飞星在古董界的价值,要是应该分给牧飞星的利润在十万块钱以下,那就把钱给他。要是十万块钱以上,那就想法子压到十万块,要是二十万的话,那还是算了,真金白银比人情更可爱。钱很容易就能买到人情,可要把人情换成钱,那可就难了。
至于牧飞星,他是最高兴的一个,赚了将近一百万,还蹭了一顿饭,还有什么更好的呢?孙得胜有什么小心思,祝连山是不是想从他身上打探消息,这都无关紧要。
“今天来了一条石斑鱼,要不要试试?”祝连山问。
“好啊,我也很久没吃石斑了。”孙得胜说。
牧飞星比孙得胜还要久,准确的说,是足足二十多年没吃过。有一次参加商务宴请,倒是上了石斑,不过牧飞星不知道,还以为是普通鱼,看着做得不怎么样,就没对石斑鱼动筷子,事后知道追悔莫及。
“去看看品质怎么样。”牧飞星说。
看到东星斑,牧飞星就被狠狠地震撼了一番。这条东星斑很大,至少有三十多斤,通体红色,带着蓝色斑点,嘴唇地包天,样子十分丑陋。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这条东星斑浑身上下都充盈着生命能量,可以说是牧飞星见过生命能量最多的动物,比山里的那只猪妖还要多。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机会,这条东星斑就能开启灵智,变成妖怪。
“怎么样?”祝连山得意洋洋的说。
“太震撼了。”牧飞星说。
“很厉害啊。”连唐楚云都说。
“纯野生!”祝连山说,“就是海边都不一定能有这么好的货色。”
“肯定没有。”牧飞星说,要是海边到处都是这样鱼,那不是妖怪横行,他转过头问唐楚云,“阿云,要怎么办?”那头猪妖牧飞星杀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它先杀人了,还杀了十几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这条鱼不同,它好端端的生活在海里,和人类一点交集都没有,被人钓上来当食物。如果只是一条平常的鱼,那也就算了,可它将来也许会产生灵智,那就是智慧生物了。
“你仔细看看。”唐楚云说。
仔细看?看什么?牧飞星仔细看,东星斑的身体状况很不好,虽然很活泼,颜色很鲜艳,但是体内生命能量不平衡,运动起来很不自然。再看它的眼睛,里面满满的都是痛苦。
它到处游来游去,不是因为活泼,而是因为痛苦,浑身都不舒服,所以只能这样减轻痛苦,让自己好受一点。石斑是生活在珊瑚礁里面的底栖鱼,一般没事不会到处游。
这条东星斑身体太差了,就算把它买下来,放回大海,它也活不了多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这里吃了它。反正也还没有开启灵智……应该没有吧?
“没有。”唐楚云看穿了牧飞星的想法,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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