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手贱(2 / 2)

加入书签

李小刀神色大恐。

我说:“你不是手贱,喜欢偷东西吗?我这可是在帮你戒掉手贱的毛病,你也就不用谢我了。”

说完,我狠狠的扎了下去。

李小刀顿时惨叫了起来,鲜血直流。

我拔出来了小刀,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刚刚没找到位置,不过你放心,这一次不会了。”

他的手掌中央,有一个伤口,正在流着鲜血。

“不要!”他疼的脸色涨红,大叫一声,“我说,我什么都说!”

“衣服在我家里,还没动。”他急促的说,“我不知道那是你的衣服,如果知道,我一定不会动的。”

“你认识我?”听他的语气,我奇怪的说。

他艰难的点头:“最近新闻,报道的都是你。”

这就难怪了。

我冲他一笑:“那就更好办了,对了,我们今天见过吗?”

“没有!”

“那我就更不可能对你作什么了?”

“对!”

我满意的说:“那就好,不过,你的伤势是怎么回事?”

“我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的,然后又不小心滑倒了。”

我惋惜的说:“那就太可惜了,怎么这么不小心,看看都伤成什么样了。”

几句话下来,李小刀乖乖的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而实际上,就算是他出去告诉别人说我伤害了他,也不可能有人相信的。

这里一个目击证人都没有,而且,还是他出手对付我在先。

他这种人,最怕的,就是事情闹大。

“你家在哪儿?”我说。

“二七大街180号。”

我惊讶的说:“看不出来,你住的地方倒是不差,这么多年,没少偷东西吧?”

他老实的交待,他喜欢了偷东西,一天不偷就心里不舒服,养成了职业病,而他,什么都偷,什么地方都去,只要是看上眼的,都会偷回去。

之所以去医院,因为医院的人,都喜欢带钱或者是带卡过去,去vip那边,也是因为他知道,那边的,都是有钱人。

他也是看到了我们没有关房门,才跑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我的衣服,以他多年的经验,觉得价格不菲,而且,他对医院非常了解,没人能够看到他的样子,谁知道,竟然会遇到了孟华英,结果孟华英还偏偏认识我,就暴露了。

要不是太多的巧合的话,说不定,英姐真的会为他隐瞒下去,因为,对于她来说,以前的事情,她不想再提起,有可能的话,她绝对不会想到再和李小刀相遇。

果然是手贱啊,一天不偷东西就手痒。

我摇摇头,活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