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要先找到那人(1 / 2)
黄炳文是去见什么人,不过他见的人并不是约好的,而是他主动去找人家。
黄炳文跟我刚才那样,在某个小区门口等着,很快,黄炳文推车门走下来,冲刚刚要往小区里进的某个人走过去。
这是个年轻人,男的,三十岁左右,是个记者,或者摄影师之类的工作,因为他身上背着相机包,有个眼镜,显得很有文化。
我就守在几百米之外,听不到他们说什么。
是黄炳文主动找这个人,而这个人不太搭理黄炳文,两个人口头上争执几句,然后这个人大步流星走进小区,一点也没给黄炳文面子。
黄炳文冲他唾弃几口,骂几句,然后上车走了。
我原地不动,到家饭店吃东西,并且看着小区的门口。
我的饭吃完了,这个人也没走出来,大概今天晚上他不会出来了。
我似乎明白什么,如果说黄炳文有求于人,那肯定是这个人掌握到他的某种见不得光的秘密,什么样的人会有这样的条件,当然是摄影记者,或者人文摄影师……
这类人群经常拍照,保不准哪天就把某些人见不得人的东西拍进镜头中。
这种事我也干过,从前拿着相机哪都拍,也拍过别人偷情和违法的举动,也因为这个惹不少麻烦。
我拿着手机,想着薛萄今天不会有什么动静。
其实薛萄挺可怜的,人变的快,女人变的就更快了。
今天的薛萄和从前,其实也就是跟几天之前不一样,郑雪跳河,薛萄过来给郑雪送钱,那天的薛萄是害羞并且有点纯真。
我刚要走开,手机里进来不少图片,是薛萄发过来的。
这些是拿手机拍过来的聊天记录,聊天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叫寻觅猎物的野狼,另外一个叫“李”,这个人肯定是李辉。
我当即来精神了,瞪大眼睛盯着看。
寻觅猎物的野狼:那小子不识抬举,就是不肯听我的。
李:怎么的,东西还是不给你?
野狼:又臭又硬,犊子,就不给我。
李:哈哈,你要麻烦啊,那些照片要是让他弄出去,你就倒霉了。
野狼:不怕,我先干她老婆,让他老婆帮我偷。
李:说的容易,那小少妇还没同意让你玩。
野狼:这有什么难的,聚会那天,你把那小少妇弄到酒店里,我直接给她干了。
李:这样呀,太莽撞了,别弄出什么事来,到时候都不好收场。
野狼:放心吧,女人我弄过多少个了,我知道分寸。就算真出事了,我拿钱砸,就不信这个社会没有不爱钱的。
李: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为妙。
野狼:你这人,怎么胆量小了,你可以玩,就不让我玩?
李:别误会,我这也是顾全大局,要是真出事了,大家都不好。
野狼:我承诺,就算真出事,我一个人担着,绝不牵连你那边的人。
李:干嘛总出事出事的,我们风调雨顺,发大财,升高官,玩女人。
野狼:这才是兄弟的本色,好了,我先忙着。
聊天的内容不是很多,可是太关键了,这进一步证实我的判断,这个寻觅猎物的野狼就是黄炳文。
寻觅礼物的野狼发来第一条消息抱怨的时间,刚好就是黄炳文跟那个摄影记者在小区门外争吵后,过去十分左右,这个时间完全吻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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