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打更守夜(1)(1 / 2)

加入书签

“魅是鬼物,妖是生灵,两者有本质区别。”胡来道,随后解释:“魅指的是一种美貌的鬼,和妖中的狐仙是一样的,靠美貌来魅惑人的心神,专门对付男子。而妖则完全是生灵了,是各种灵木灵禽历经漫长的岁月,逐渐修炼成人形所化。”

我听的云里雾里的,道:“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并没有解释魅妖两个字组合起来是什么意思。

“你还没明白么,魅妖恐怕只是她的名字,并不是她的种类;因为魅和妖完全是两种东西;就像人和鱼,人鱼这种组合只存于传说中。”黄毛解释道。

“只是她的名字?”

我嘀咕了一句,有些触动,原来陆凝香本来就有名字,只不过她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忘记了。她会说话,所以自己教她说话的时候,她才能学的那么快。

那天晚上的雷暴击伤了她,也击醒了她。对她来说,应该算是因祸得福把。

“不过我倒是觉的,这个名字恐怕不是乱起的。”胡来道,又说:“魅,有美、吸引的意思,一个人有吸引力我们通常说他/她有魅力,后面跟一个妖,说明她应该是一个妖,至于是什么种类就比较难界定了;应该是某种灵物化成女人的形态。”

“也就是说,她是生灵,不是鬼物?”我追问。

胡来点头,“妖是生灵所化的人形,和人其实是差不多的。”

“可是她没有体温,也没有心跳啊?”我十分疑惑。

“这个……”胡来一时间不给问住了,久久都没说话。

黄毛也是若有所思,同样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鬼不能变成妖么?”曹楠插了一句。

胡来摸了摸下巴,道:“啧……这个,虽说万事皆有可能,但从来没听说过。”

话题到这就继续不下去了,黄毛和胡来是法事行内的新秀,见识还是有边界。沉默了一阵,曹楠摸出那个他选中的铜锣,道:“来,帮我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更锣?!”

黄毛眼睛一亮,急忙抢过去摩挲了一下,说:“以前还没有时钟的时候,古人就是靠这个东西知晓时辰,有专门的人打更,叫更夫。”

胡来也补充:“更夫中有很大的比例是法事行人,这面锣一看就是古件,加上上面镌刻的秘纹,好东西。”

曹楠大喜,说:“之前打鬼魂的时候,一拍就能把鬼魂打的四分五裂,就是短了点,要不然就更好用了。”

“你怎么不用锣槌去打,而是用锣面?”胡来一脸怪异。

曹楠愣住了,本能的看向我,我一摊手“当时情况紧急,根本没想那么多,都是用锣拍的。”

“应该用锣槌才对,这东西的杀伤力更大,这锣面相当于是鼓,你见过打架用鼓去拍人的么?”黄毛一副你们是傻逼的样子。

“好吧。”

曹楠立刻拿起锣槌看了看,锣槌明显大约两尺的样子,看起来不如锣面那么起眼,就一根黑不溜秋的棒子,上面套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箍头。

倒是冯大牛那根水火棍更好用,一寸长一寸强,打起来格外顺手;冯大牛本身就是个木匠,或许认得水火棍的来头。

“更夫又叫打更人、守夜人,三更半夜拿着更罗到处晃,没点本事的人真做不了,防火防盗防鬼魅邪祟;在古代虽然地位不高,却是不可或缺的角色,是六扇门最底层的人员,好歹是吃官家饭的。”黄毛道。

我和曹楠点点头,恍然大悟。

古代的六扇门就是现在的宗裁所,是官家安插在法事行的势力,古代但凡有点人口的城镇,都会有更夫值夜,也叫守夜人。

他们确实吃的是官家饭的,职业看起来可有可无,大晚上的大家都睡死了,谁还去听打更?

但它却很顽强的存续了下来,没想到是有法事行的考量在里面;防火防盗,更防鬼魅邪祟。

“那你和冯大牛拿的什么东西?”胡来好奇的问。

“我拿的是神石珠,冯大牛拿的一根黑白双色的水火棍,看着挺好用的样子。”我说道。

水火棍,就是以前古代衙役手中那根打人的棍子。

电视电影里面,县令一拍惊堂木喊“升堂”,三班衙役便拿着水火棍分列两排,以棍触地,长喊一声“威武~”。

也不知道古代打屁股的东西怎么打起鬼魂来也那么好用。

我逐渐发现了一个特点,很多对付鬼魅邪祟的好东西,都是古物件,说白了就是文物;自己手中的牛角刀也是如此。

于是我便问黄毛怎么回事。

黄毛解释:“就比如说这面更锣吧,它能对付鬼魅邪祟,绝对不仅仅是上面镌刻了许多秘纹的缘故,更多的原因是,它积年累月,跟随过几代,甚至十几代打更人,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久而久之,等它吸纳了足够的人气,就会产生一些灵性。和玉是一样的道理,越是年代久远的玉,就越是有灵性。”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个道理。

怪不得街头巷尾卖的那些辟邪的东西一点用都没有,因为它们都是现代工艺品,哄人玩的,除非找人开光。

但即使如此,也远远抵不上老物件。

之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我便回去了。

……

忙活了一天两夜几乎没怎么吃喝,我已经有点困的不行,洗漱完就准备睡觉。

鬼王要报仇也要等它跑出来,今天晚上应该是不会的。

结果刚回房间,我就吓了一跳。电视机上面蹲了一个乌漆墨黑的东西,鹰眼泛着幽幽的光,让我感觉有些瘆的慌。

是三眼灵枭,它竟然又来了!

“有事?”我问,这东西背后是一个很强的存在,不知道是人是鬼,自称和我一样是不祥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