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颁布军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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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白芷捧着风菱予她的竹简,如约按风菱所说,将几位将军都要约了出来,站在中军大帐门外,拉开了竹简,宣读道:

“令,三军将士听令,即日起施行雷泽军规,但有不听号令者,斩!临阵脱逃者,斩!妄自非议者,斩!质疑军令者,斩!犯令请恕者,斩!以下皆为本都督亲自所书,军令二十条…”

五斩一出,雷泽军都竖起了耳朵,连带着易白芷也打了个冷颤,还好她先前求情的时候风菱并未颁布此书,否则她就犯了最后两道必斩之罪。

易白芷深吸了一口气,将军令继续读了下去,原来就是,就苏士通前夜提出的三条建议向众人宣布,一旦风菱拟定之后,便再无更改的可能性,谁也必须照做…

那这么说,城中百姓不是要着灭顶之灾?易白芷不由眼眶再次红润,欲要哭出声来,只是她宣读的同时,却发现风菱并不是全照苏士通说的做,而是玩出了一种新花样。

风菱的二十条军令总结出来,大致可分为最特别的三点——

第一,便是投名状。这一点和苏士通提出的建议并无太大区别,将现如今的雷泽军分成了三等。

一等便是同风菱一同离开僧伽罗的嫡系军队,他们更名为“主军”,拥有雷泽军中最高的特权,攻占的财产由他们第一波挑选,可占三层的财富,且作战之时,位于大军最后,无需冲锋陷阵;

二等是立有军功的后期加入雷泽军的北族人或者北军,他们更名为“盟军”,所有特权仅次于雷泽军之后,需要冲锋陷阵,不过可以位于第一波冲锋陷阵的士兵之后,拥有中等优良的武器,还可以监督最前方冲锋的士兵,在斩杀五十敌军之后,可升为主军;

三等便是强制充军,或者抓住的战俘,当然若是执意顽抗的战俘,就连三等军都排不上,直接斩杀,他们被名为“附属军”,和先前苏士通说的一样,十人连成一排,一人逃,斩十人,十人中若谁斩杀敌方十人,便可脱离附属军的队伍,成为盟军,他们没有兵器,毕竟雷泽军的军备不足,不可能为他们提供任何庇护,他们只能靠自己的血肉拼杀,不过在斩杀了敌军之后,他们可以进城抢夺,排在前两等军之后,可获三层财富。

第二,便是抢夺,这一点也是易白芷最关心的事,也是风菱更改最大的地方,便是所有军人都允许进城抢夺适龄女子,不过…一旦抢夺之后,便视为此女子是那士兵的妻妾,士兵必须领丈夫之责,携带参军。

当然这一点并非风菱意识不到携带女子上战场是如何麻烦之事,只会拖后腿,而是她压根就没准备留下城池,在关于抢夺一令中,风菱还有言,她提到所攻占城池,不留百姓,每到一地就带着百姓一起走,城中财产、人口、牲畜一并裹挟带走,然后烧毁城镇,雷泽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留。

第三,关于迅速增加军士的条令,风菱提到所有城镇,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男丁,全部充军,战俘充军,反抗者杀,私藏者杀,有敌意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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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风菱的禁令下,雷泽军像裹上了一层肃穆冷酷的黑色甲衣,浩浩荡荡地向北地深处进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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