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故地重游(1 / 2)
除夕那一天,迪州市出了件大事。
据报道,西城区金钱豹大酒店发生了人为恐怖袭击,有歹徒持枪扫射人群,造成至少20人死亡,其中有一名张姓男子,是本市首屈一指富商的儿子。事件影响巨大,震惊全市。
次日,大年初一。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仿佛给喜庆的日子笼上了一层糟糕的阴霾,让得一些原本想要外出游玩、逛花街、看花灯的家庭,只能老实呆在家里,看一些略显无聊的电视节目。
东城区,一个废弃许久、已经待拆的小型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角落中,依偎着两个身影。
一个,是长着两只尖尖耳朵、有着一条纯黄色毛绒大尾巴的绝美女孩;一个,则是已经在垂死边沿、脸色煞白,双眼无神而空洞的胡茬男人。
正是刘霜和刘海。
天气很冷,兽化之后,刘海身上已经没有衣服,被冻得皮肤青紫,刘霜只好紧抱着他,用大尾巴裹住他的双脚,不至于让他失去意识。
而跟刘海惨无人色的脸相比,刘霜同样脸色煞白,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刺破了自己左手手腕的动脉,然后让刘海含住伤口,鲜血源源不断进入他口中。
动脉直连心室。
在这等巨量出血下,刘霜已经越来越虚弱,甚至连原本鲜艳的嘴唇,都变成了紫色。
然而,尽管已经有大量鲜血进入刘海体内,可是他依旧没有半点好转,气息若有若无,仿佛突然间就会消失。
这一天一夜以来,刘霜就是依靠着这么个笨拙的办法,强行给刘海续命。
她看着怀中男子苍白的面容,俯下身,脸儿轻轻在他额头上蹭蹭,目光愈发温柔。
要不是那天在滂沱大雨中,她舔舐了他吐出来的那一滩暗红色心血,重伤得奄奄一息的她,根本不可能恢复过来;要不是他在拍卖会上,花了整整五千万买下她,估计她也早就被一些有钱人买了回去,当成玩具一样玩弄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流逝。
突然间,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让得刘霜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听着。慢慢地,她脸色就变了,整个人也犹豫不决起来。
最终,刘霜下定了决心,决定放手一搏,于是慢慢将刘海放在地上,从旁边找来一些杂物遮住他身体,再用一根绳子把手腕紧紧勒住,不让鲜血再流出,之后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看他的位置,这才迅速下了楼。
离开那个废弃工厂之后,刘霜故意发出了几声怪异的叫声,随即以最快的速度,朝工厂相反的方向一路狂奔。
而在她离开不久,渐大的雨中,便出现了一队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男人,粗略数了数,总共是八个,人人脸色冷厉,紧抿嘴唇,一双双眼睛在乌暗的光线下,隐约露出绿幽幽的光芒。
这些人在刚才刘霜发声的位置站住,用鼻子仔细嗅着,最终确定了方向,又开始朝刘霜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速度极快。
雨,越下越大。
原本远处依稀还能听到的鞭炮声,不知是不是被雨声掩盖,渐渐消失不见了。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在那个废弃的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上,那个丝毫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中,突然升起了盈盈白光。
兴许是刘霜的鲜血产生了效果,也或者是俊美男子生命最终走到了尽头,在一片白光之后,男子原本修长的身体,慢慢消融,脸上五官不见了,手和脚也不见了,就连最基本的体型也消失了。
然后,白光淡去,杂物棚的角落里,只剩下了一只像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
这只动物体型很小,就跟成年的猫差不多,只不过要比猫丰腴一些,称起来约莫有七八斤的样子,通体都是雪白的毛发,一点杂质都没有,两只耳朵不尖不长,恰到好处,全身毛茸茸的,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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