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聚会风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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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甩了甩发酸的胳膊,“嘿嘿”一笑,道:“第一次感觉捡钱也这么累,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苏清雅白了他一眼,道:“世界上数你这个捡钱的最辛苦好不好,你是大功臣。”然后笑道,“时间不早了,咱们尽快去酒店,你不是还要参加同学聚会吗?”

聚会的地点,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初约定的聚会时间在晚上八点,两人这时候出发,不早也不晚。

聚会所在酒店十层的一间套房,里面坐着十来位青年人,他们都毕业于汉东医科大学,多数和凌风一个班。此时,他们把王子文和吴艺涵围在中央,说着各种恭维的话,毫不掩饰脸上的羡慕。

“艺涵,子文可是咱们学校有名的高帅富,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一个生有三分姿色,涂脂抹粉的高瘦女生大声道。

听着众人的夸赞,吴艺涵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她故作淡然地说:“还好啦,就是子文他平常的应酬太多了,没时间陪我。”

“哎呀,艺涵,有本事的男人应酬当然多,这也是能力的一种体现嘛。”那女生大拍马屁。

吴艺涵微微一笑,道:“李莎莎,你别老说我,听说你马上要嫁到新加坡了?”

那女生顿时来了精神,脸上全是得意之色,道:“是啊,我男朋友是新加坡的软件工程师,他正在准备婚礼,我们准备明年就结婚。”

旁边一名略显木讷的高个子男生听到这句话,脸上露出鄙夷之色,出言讽刺道:“不就是在汉东医科大留学的潘明博吗?身高一米五,走路罗圈腿,父亲还是新加坡的清洁工,李莎莎你想嫁过去扫大街吗?”

李莎莎仿佛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就跳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尖声道:“郑飞,你这是嫉妒!新加坡清洁工怎么了?个子矮怎么了?那也比你这个穷光蛋强一万倍!我当初瞎了眼,居然和你这种人恋爱,呸!”

李莎莎被这句话憋红脸,气得说不出话来。

众人看气氛不对,连忙劝告。原来这两人在大学时期谈过恋爱,李莎莎最终移情别恋,和一个叫潘明博留学生好上了。

郑飞将此视为平生的奇耻大辱,一直耿耿于怀,这才导致了刚才的冲突发生。

众人没能劝住李莎莎,她连续用恶毒的语言咒骂了一阵,目光突然四下搜索起来,最后落到胡俊身上。

胡俊看上去文静秀气,安静地站在那里听别人说话。她发李莎莎看过来,顿时感觉不妙。

果然,李莎莎大声道:“郑飞,你看看现在的胡俊,再看看吴艺涵,她们哪一个过得很幸福吗?假如她们当初嫁给凌风那个穷二代,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吗?”

胡俊气得浑身发抖,指着道:“李莎莎,你……你……”然后狠狠一跺脚,转身就走,别人都拦不住。

恰在此时,凌风与苏清雅走入套房,迎头撞上了郑飞。后者一看到凌风就愣了一下,停下步子叫道:“凌风!”

“郑飞!你来得挺早啊。”凌风惊喜地道。郑飞当年和他一个宿舍,两人关系挺不错。

郑飞低头叹息一声,脸色灰败,道:“凌风,这地方实在没意思,我先走了。”

凌风一把拉住他,然后朝远处的李莎莎看了一眼,低声道:“是不是被那拜金女恶心了?”

李莎莎委身潘明博的事,凌风也知道。那女人对新加坡男友低声下气,曾经被其当众掴脸后还能赔上笑脸,让凌风一干人颇为不耻,都戏称她为拜金女。

郑飞点头,道:“凌风,那贱.人刚才还拿你举例子,说吴艺涵和胡俊当初选择明智。这娘们真特么不是东西!”

凌风皱眉,这女人确实够恶劣,掐架居然也扯上别人。他沉声道:“拜金女似乎嚣张得很,你这一走不正遂了她的愿?不如留下来陪陪我,不理她就是了。”

郑飞想了想,这样一走确实没面子,于是点点头同意了。

凌风向他介绍苏清雅,她让郑飞这根木头大感惊艳,心说好你个凌风,什么时候泡上如此极品的美女了?

两人说了几句,就一起走去众人。大家多是同班同学,一年多不见,此时见面都很热络,少不了一阵寒暄。

王子文一眼就看到苏清雅,他心头大喜,暗道这苏清雅前来他唱主角的聚会,莫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于是连忙迎上去,笑道:“苏小姐大驾光临,富生深感荣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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