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四章:史无名(1 / 2)

加入书签

而这个原因,也正是钱旭一开始不同意的原因。

只是钟逊手中的这个技术实在是太让人眼馋。钱旭也知道,如果他不愿意和钟逊合作,也肯定会有更多的公司愿意和钟逊合作,甚至愿意拿更低的利润来交好钟逊。

要知道,一个很厉害的科学家是非常重要的。既然他能够研究出一次这样的机器,那就能够研究出比这更好更强大的技术。

这就是一个人的价值了。

要说什么来钱最快,那肯定是抢银行,但是谁敢呢?

就算成功了,有命花才算。

合法赚大钱快钱什么的,普通老百姓到是可以尝试期货什么的,但可惜钟逊从来不注意这些东西,根本不懂。

所以现在,只能够等着钱旭把钱分红了。

走在路上的钟逊轻叹一口气,继续朝着皇家前进。

没有多久,钟逊就已经来到了皇家。

皇家不愧是合市出名的夜总会,这里的装饰绝对是奢侈豪华的。

华灯初上,钟逊已经坐在了皇家的大厅中。

这个大厅面积很大,装饰的金碧辉煌。有舞台也有舞池,舞台在正东方,其余三面环绕舞池则是大大小小的由沙发围起来的卡座,供客人们饮酒作乐。

当然二楼还有包厢,不过现在却没有人,不仅包厢中没有开张,就连大厅中的人都还不多,在这个时间点上那些客人们大都没有出现。

钟逊早就瞄上史无名,近距离观看,史无名长得实在是对不起观众。

现在的史无名面现醉态,额头宽阔泛着油光,目光散漫而无神,塌鼻梁、薄嘴唇,没有丝毫大科学家的神彩,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人的身份以及从看门老大爷那里得到了一些信息,仅以史无名先生的形象而言,看过他的人一秒钟后就会把他忘在脑后。

反正钟逊觉得他的这个长相真的是对不起他的这个才华。

不过因为史无名在大富豪的“良好消费记录”,他现在周围莺莺燕燕围上了四个漂亮妞,即使以钟逊挑剔的眼光看,这四个女人长得也有一定的水准。

先观察,再寻时机介入,这是钟逊定下来的策略,不打无把握之仗。

史无名很烦恼的样子,根本不像寻欢作乐,倒像酗酒醉汉,经常无意识的摸起酒杯灌一口酒,随后陷入沉思。

周围的姑娘们有时肆无忌惮的摸摸他,有时给自己倒满酒喝一半,再偷偷倒掉另一半儿。

钟逊观察到这个情况,稍一思索就明白姑娘们的小把戏了,这酒消费的越多,她们拿到的提成就越多,原来史无名人傻钱多这么来的。

据坊间传,皇家二百元进的酒,卖出去就是二千元,暴利之高令人咂舌,但就是有这种大款来消费,可是你要说他们傻,他们肯定要鄙视你,这叫情调,这叫生活,你个连两百块钱一瓶的酒都喝不起的穷人,有什么资格评论能喝得起二千元酒的高端人士?

史无名确实非常烦恼,因为他要在近两天就要做出决定。

昨天与所长就科研经费的问题又大吵了一架,科研经费不足,十分的不足,根本不能支撑他的研究。

他的研究是天才的研究,包括天才的设想,天才的组织架构,当然也包括天才般让人惊讶的经费。

据他自己估计,仅第一期投入就需要千万元。对那些每年科研经费只有百万元的科研所来说,这个数字实在是不可承受之重。

所以所长对他的态度转劣就成了理所当然。

当然,史无名不会考虑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使所长厌恶,也不会考虑三年来自己什么科研成果也没有。

不过以前,即使所长对自己不冷不热,也不至于甩脸子给自己看,毕竟自己是麻省理工的博士后,在米国也是小有成就的人物,响应祖国号召投奔祖国建设而来,所长再厌恶自己,同事们再厌恶自己,基于政策方面,他们也不会撵自己走。

可是今天,当自己闹情绪不去上班,中午就接到了所长电话,所长对自己冷嘲热讽了半天,话里话外说自己要攀高枝,他们庙小就不留他了。

这混蛋不是造谣吗?什么时候自己要攀高枝了,这就是想撵自己走了,混蛋,老子下家还没找好呢。

中午接听了所长的电话后,史无名一怒之下给远在米国的师兄拨了电话,倾诉了很久,包括在这里的不如意。

师兄倒是不断安慰他,甚至提了一个建议,让他给导师打个电话咨询,看看能不能回来,导师曾竭力反对史无名回到华夏国,也曾对史无名不管不顾的离去深感遗憾。

现在史无名有点后悔给师兄打这个电话了,师兄这几年干得不错,频频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而他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向师兄倾诉,会不会招到师兄的暗笑呢?

钟逊坐了没一会儿,就有陪酒女上前搭讪,这是一个中上之姿的女孩,娇娇柔柔的,人畜无害的表情。

虽然钟逊没有在夜总会泡女的习惯,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知道在女孩清纯的外表下,是一颗赚钱的心。

不习惯也要装作习惯,免得被人瞧出生手笑话了去。

钟逊打起精神先应酬,这是必须的,到了夜总会这个场合,只要几瓶啤酒,身边连个妞都没有,岂不是让人关注?

钟逊现在最需要隐身不被人注意。

“帅哥一个人呐?小妹来陪你好不好?你可以叫我小敏。”软软糯糯的声音,让人听着舒坦。

钟逊瞄了女孩一眼,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无所谓。

“帅哥怎么称呼?”小敏刚坐下,就发动了攻势,身子斜斜靠近。

钟逊不动声色悄悄移了一点位置,让小敏靠不上。

“叫我逊哥就行。”钟逊故作老成答道,今天他这身打扮显得给自己添了几岁的年龄,加上这些年他锻炼的成熟的心智,的确是看不出他年纪的模样了。

小敏得到钟逊的答应之后,在心里暗自一笑,她的眼光早就看出钟逊不擅长在风月场合混,那些熟练地家伙们此时早就色眯眯打量自己了,甚至动手动脚,而这个醒哥却有意躲闪自己,虽然他装出老道的样子。

“逊哥。”小敏看了看几上摆放的几瓶百威和一些小坚果盘,腻着声音提醒道,“啤酒哪里是男人喝的东西嘛,小敏帮你叫几瓶红酒好不好?”

钟逊落了一下眼帘,心里没有什么反应。

他的确是不擅长在夜场里打交道,但也不代表他傻。要知道,当初他也在做过销售酒的工作。

要说喝酒的钱钟逊还真不差,就从严子华那里坑来的十万块,就足够他花的了。

钟逊轻轻摇了摇头,平淡的说道:“我不喜欢喝红酒,也不要来我这里销售了,也不要帮我要什么酒了。但是如果你在这里陪我安静的坐一会,我给你五百元小费。”

“啊?”一听说钟逊不喝酒,小敏就像一只虾米一样蹦了起来,忽然又听说给五百小费,下面讥讽的话就再也没出口,咬着嘴唇思忖了一下,随后又坐下了。

这帅哥好奇怪,为了给自己省钱,竟然想出这么土鳖的办法,来夜总会喝啤酒?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算了,他愿意干嘛就干嘛,不该我的事,反正给五百块小费,和卖几千块酒的提成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小敏到想看看等帅哥结账时,柜台上看到帅哥只消费了一百多块钱时,会给他什么脸子看。

隔着七八米远的地方,史无名似乎有些放开了,左拥右抱,喝酒耍拳,与几个姑娘玩的不亦乐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