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举案齐眉(大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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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开始了。

神父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英国人,来中国定居已久,中文说得很溜。

严易的父亲严学海和母亲钟萍的婚礼当年也是在这里——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圣坛,同一个神父。

连神父本人都颇为感慨。

当年严学海的婚礼盛大之极,名流汇集,如今严易的婚礼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能在法林斯庄园举办婚礼的人很少,十几年来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连神父本人也印象深刻。

“二十多年前,我曾在这里见证过另一位严先生的婚礼,很荣幸,今天能再次见证另外一位严先生的婚礼。”

神父轻轻咳嗽了一声,“感谢上帝,让我们聚集于此,感谢上帝和诸位,一起来见证——新郎严易,以及新娘连盼的神圣婚礼。

上帝创造了亚当,又取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成为人类的祖先,让人类繁衍至今。

婚姻是神圣的,是虔诚而又严肃的,绝不是鲁莽而又欠缺考虑的,它是合法的,是上帝注视下的神圣礼仪。

如果有任何人能够有正当的理由证明他们的结合不够合法,请现在提出来,或请永远保持沉默。”

会场静默一片,当然是无人反对。

神父慈爱地望向新人,“在我举行仪式之前,两位可有什么话要对对方说?”

严易轻轻点头。

身后的司仪见状立刻递给了严易一个话筒。

严易看了一眼连盼,伸出一只手来,牵住了连盼的右手。

这大概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在众人面前表白心迹,他不是外向的人,并不喜欢做这些哗众取宠的事,只是这一刻,他不想在上帝和已故的父母面前隐瞒自己。

为了掩饰右手上的疤痕,连盼两手都带上了白色的纱质手套,隔着手套,连盼也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温热。

其实被他牵过很多次了,但是这一次,她还是很激动。

心脏在胸腔里乱跳,连盼严重怀疑,如果此刻把话筒靠近她的胸腔,全场人应该都能听到她剧烈的心跳声。

大家会嘲笑她吧?

如此不矜持,不稳重。

连盼个子不高,穿了高跟鞋也没高到哪里去,严易看她的时候依然要低头。

会场光源很多,不过此刻,所有的灯光都聚集在圣坛和新人身上,宾客席的光线很暗淡。

望着他黑漆漆,有如星辰大海一样的双眼,连盼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了严易和她两个人。

“十年前,家中不幸发生了一场变故,家父家母因此丧生……”

严易一开口,全场顿时安静了。

连盼抓着严易的手,有些不知所措。

为什么他突然提起这个?

严易的声音依旧平稳,但手指却不自觉在使力,连盼反手握住了他的手,她知道,他此刻心里并不好受。

结婚这样喜庆的日子,父母都不在身旁。

“那段时间,真的是我人生最灰暗的一段时间,抑郁、厌食……我曾无数次想过自杀,又无数次拦住了自己……”

台下老太太和严青闻言,都伸手捂住了嘴。

尤其是严青……严易智商很高,他极其擅长掩饰,家里人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没有发现他的异样,第一个发现他心理不对劲的人就是严青。

并不是严青自己多么机敏、多么心细如发,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她自己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

在经历了不可置信、愤怒、悲痛、竭斯底里等种种情绪后,人便只剩下了绝望,她的心路历程和严易很类似,自杀的想法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脑子里,唯一支撑她继续活下去的信念只有两个——

一个是年岁已高的母亲,她已经失去了儿子和儿媳,经不起再失去女儿的痛苦。

还有一个,就是骆明远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严青心中还有一丝微小的希望——骆明远有可能还活着。

这两个信念和她心中巨大的悲痛,此消彼长,一直都在做斗争,她过得极其痛苦,心理状态也十分糟糕。

不过她性格外放,想哭就哭,想发脾气就发脾气,那些负面情绪和想法因此反而纾解了不少。而且那个时候,大家都很伤心,谁也顾不上严易,直到严青后来恢复一些后,这才发现严易的不对劲。

那个时候,他已经变得极其消瘦,抑郁等级也达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和心理医生了解过后,严青才知道,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光是活着,就已经耗光他所有的力气了。

他恐怕根本也不想活着吧?

恐怕根本也不想吃任何食物吧?

继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为了不让奶奶和姑姑,这两个家中仅有的亲人伤心罢了。

严学海、钟萍已逝世、骆明远失踪的事实最终还是让众人清醒下来,逝者已逝,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活着。

在严青的劝导下,严易终于开始吃药,接受治疗。

但是他本人意志太过坚定,而且一直不肯接受催眠疗法,所以身体和心理状况一直也是时好时坏,人是比过去要好一些,不过厌食的毛病却一直没治好。

医生说是心理和身体的双重因素,和食物无关。

言下之意,是严易自己的身体和心理都在抗拒接受食物,话句话说,只要他的心结解了,身体也会接受食物,到时候哪怕是包方便面,也吃得下去。

老太太偏不信邪,一直锲而不舍网罗各地的名厨给他做东西吃,不过是收效甚微。

老太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去给严易领养一个孩子的打算,没想到……他有天竟然往家里带了一个女孩子回来。

那是连盼第一次上门。

全家人的心情都很庆幸。

“很多人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我从见到我太太的第一眼,就很喜欢她……”温润如水的男声通过音箱放大到全场,连盼耳朵都羞红了。

她羞涩地低下了头,小声咕哝,“瞎说什么呢……”

连盼个子不高,从前胖得很,严易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大胖子呢!哪里就一见钟情了?

不过严易此话并不是作假,虽然第一次见面,严易没有对连盼产生什么男女间的想法,但是确实是很喜欢她一团喜气、软软乎乎的样子,要不然,怎么会把老太太给他求的108子南红玛瑙佛珠送给她呢?

除家里两位长辈外,他可从来没送过别人这样的东西。

他对她的占有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从和连盼在咖啡厅见面那一次吧?

连续吃了连盼一个多月的饭菜,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并不是说连盼的饭菜用料多么珍贵,菜式多么稀奇,最主要的是,她的饭菜里总有一股暖暖的味道。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只有在吃她做的菜的时候,才能感受得到——一口咬下去,除了好吃,除了香,似乎还能感受到做菜的人细细切菜时的认真、一手一手包丸子时的细致、还有……那满满的、温情的,对食物的爱,对即将吃饭的那个人的体贴和关怀。

能做出这样饭菜的人,心里一定是极其温暖的吧?

好像光是靠在她身边,都觉得时间好像就慢下来了,日子好像突然就暖起来了,很想……每天都呆在这样的人身边。

在咖啡厅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认定了她这个人。

原来是明珠蒙尘、天使误落人间。

这样的人,他不赶紧抢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严易是沙发果决的商人,也是绝对的行动派,所以一旦确立了目标,行动都是极其迅速、下手都是极其果断的。

甚至到今天,他都不得不承认,他对连盼,有些手段,其实都不算太光彩。

他的宝贝太害羞了……他时常忍不住自己。

而且……正是因为知道她羞涩、保守,所以他迅速就占领了领土,无时无刻不在撩拨她,等到两人深入之后,才慢慢攻破她的内心。

看着自己怀里懵懂、单纯的大宝贝疙瘩渐渐蜕变为一个温柔、娇媚的小女人,严易的心里是满足的,又是担忧的。

他的珍宝,今天要展示在所有人面前,他很担心会引来别人的觊觎,不过,仅此一次。

“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是她?”

他低头看了一眼连盼,嘴上露出了一个微笑,“很简单,我再也不想过那种灰败的、行尸走肉一样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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