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王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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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军队正是列装新装备的关键时期,再加上现在森林里游荡着那些危险的混沌民,斯坦尼斯要留下足够的人手看家,所以只带了一个罗伯特前往王城。

此次前去一是为了向公爵陈述之前遇到的事,请求支援;二是消除与加西亚家族的隔阂,虽然他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们。

因为实在是没有钱送礼了,斯坦尼斯只得厚着脸皮上路,反正名义上他是来谈公事的。

王都蒂斯特城坐落在塔尼斯公国的中央,连接着四方的道路极其繁华,是整个公国境内第二大城市,也是加西亚家族盘踞的中心,每天,数不尽的行人马车涌入其中寻找能活下去的机会。

在风尘仆仆的跋涉了两天后,斯坦尼斯和他的小弟终于来到了王都的城墙下,黑色的岩石筑造的高大城墙耸立在天际,因为周围出产的石料大多呈黑色,所以整座城市的建筑基本都是漆黑的,再加上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处于弥漫的大雾中,因为蒂斯特又得名为‘黑雾城’。

斯坦尼斯一走进城门中就忍不住捂住鼻子,这里的腐臭味可比他领地上的还要浓密上十倍,一看这种还处于中世纪的城市就没有完善的下水道系统,卫生状况十分堪忧,再加上破产农民大量的涌入,真可以说城市的下城区是跳蚤们的天堂。

但是‘黑雾城’的上城区就完全是另一个画风,洁白的大理石别墅着落在一个又一个花园中,宛如乌托邦一样盛满,那里几乎都是住着位高权重的领主们的质子和来自帝国上下实权人物的代理人,房价也达到了令人咂舌的程度。

斯坦尼斯在脑中确认了一遍,他在王都确实没有房产,而且以他现在的财务状况,也不允许他住进上城区的高档酒店里。

所以,他们两个只好在下城区治安最差的陋巷中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酒馆住下来。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虽然已经住的和贫民没什么两样了,但是斯坦尼斯还在苦中作乐。

罗伯特也很是无所谓,相反的,他还喜欢待在这种无法之地,因为这里往往可以找到最苦的劣酒和最野的女人。

“我们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再去觐见公爵殿下。”斯坦尼斯脱掉靴子在穿上打着滚,再此之前,他已经从铺床的稻草堆里捏死了无数的臭虫才敢放心的躺上去,不过只是几秒钟,他又感觉全身痒痒起来。

罗伯特当然没有异议,他准备先美美的睡上一觉,然后在到入夜的时候寻找酒和女人。

很快,这两个劳累过度的家伙就互相比试着打起了呼噜。

四个小时后

睡了一下午的领主和他的侍从正精神抖擞的出现在楼下的酒馆的,大口的喝着锡杯中盛着的酒。

“我日,这TM的什么酒啊,又苦又涩,真Jb难喝。”斯坦尼斯感觉嘴里像被人用肥皂塞满。

罗伯特小声的说道,“老大,你满嘴脏话,确实装的蛮像的。”

斯坦尼斯举起杯子,高声叫嚷道,“日,老板,你TM的再给我满上。”

现在的领主满嘴‘F’字不离口,那是罗伯特教他的,因为在这种地方你有一句话不带脏字,就会被瞬间看穿并被扒的一丝不挂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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