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五)(1 / 2)
鲜红的剑变得更加鲜红。
李逸仙的血在上面流淌。
厄命剑,在欢呼雀跃,恨不得钻入到李逸仙的身体之中,将他给抽干。
离主盯着李逸仙,用厄命剑抽取着他身体之中的力量。只有此长彼消的情况下,离主才能逐渐拉开优势,彻底压制住李逸仙。
哪怕李逸仙只剩下眨眨眼的力气,都绝对不能小觑。
一招的胜负,并不代表着最终的生死。
若是力量相等的情况下,李逸仙绝对有着赢离主的把握,只是他现在的力量远远不如离主,再加上离主有着厄命剑这样的大杀器,几乎稳操胜券。
“叮!”
好似有惊雷化成的剑穿过了离主的身体,他身上的力量骤然缺失。
李逸仙猛然握住了厄命剑,将其从身体之中拔了出来,踉跄着向后退去。
“咳咳咳……”李逸仙嘴角的鲜血,已经止不住地流淌出来,他望着离主,说道:“你的转轮仙法我可以最了解的,又怎么可能没有应对的法子。”
总算是截断了离主的“转轮仙法”,李逸仙得到了最后喘息一口气的机会。
离主愣了一瞬,也就不再吃惊,望着李逸仙,说道:“只是现在的你,已经无法像以前一样力挽狂澜了。”
“我说过,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李逸仙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悲凉。
一个时代的终究,必定有着无数英雄的退场作为铺垫,而这无疑是最为悲凉的事情。
只是,当英雄有着足够超越他的传承者,当他能够看到这种希望的时候,嘴角上总能带上笑意,冲淡了浓厚的悲凉。
“所以,你就将所有的都寄托在了你那个小弟子身上?当真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啊,懦弱到让人觉得恶心!”
李逸仙的嘴角上有了笑,说道:“你还是不要杀了我,要不然那个小家伙,肯定会杀了你。”
“复仇吗?这样的事情我还是喜闻乐见的。”
“他,真的会杀了你的。”
“那就让他来好了!”离主再度出剑,刺向李逸仙。
已经战到了这样的地步,离主跟李逸仙两人之间的战斗,就像是两个胆怯的乞丐,用最拙劣的方式跟孱弱的力量,想要杀死对方,甚至不惜用牙去咬,狼狈到了极点。
李逸仙猛然吐出了一口鲜血,眼前一阵模糊,手中的妖刀忽然坠落了下去,随着逝去的是他身上仅有的力量。
离主一剑刺来,临在李逸仙的脖子上。
现在的离主,步履踉跄,手中的剑都开始颤抖,他的目光却是依旧坚定,盯着李逸仙,说道:“既然你将所有的东西都丢给了你的弟子,那么我就杀了他,断了你所有的念想!”
李逸仙没有色变,说道:“我总会死在他前面,至于他死不死,那都是他的事情了。”
一个人,总不可能在另一个人的呵护下行走,他总要学会自己走路。
离主的剑开始缓慢地移动,他的目光却开始复杂起来。 有时候,心中笃定万千的事情,到了眼前,总是慌乱的像是一场败兵回城。放下这两个字,对于血特别红的人来说,很难。
李逸仙总是在笑,笑的令人如此厌恶!那双桃花眼,真的应该剜去!
这样的人,应该立刻死。
可是离主手中的剑,始终未曾要了李逸仙的命。
血色苍穹正在收缩,化成一股股力量涌入到离主的身体之中,让他快速地恢复着。而厄命剑深入李逸仙的身体之中,正在汲取着他的力量。
到了现在这样的境界,只要还存留着一口气,都是不会被杀死的。哪怕是李逸仙的心脏都已经被绞碎,脖颈快要被刺穿,依旧还能够苟延残喘很长一段时间。
经过了连番大战的苍穹,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杂质,连一粒尘埃都未曾有,宛如一块无暇的宝石,看上去好像是人最纯粹的灵魂。
只是真的要死的话,这里并不是一个好地方,即便星河很好看。
这里可不是故乡,也不是跟桃花初遇的地方。
这里很陌生,这里不是归乡。
李逸仙微微抬头,向着苍穹望去,眼中不再有他人,有的只是自己。
到死的时候,才有时间想一想自己啊。这一生,还真的鲜有时间去想想自己是如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