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汉人杀向弹汗山了(1 / 2)
残阳如血,风沙弥天,大鲜卑山外却是一片残酷战场,草原部落的血腥征服,在每一处水草丰茂之地,不断上演。
“喔!喔!喔……”
阵阵怪叫伴随着雷鸣般的蹄声隆隆而来,一大片黑压压地骑兵像蝗虫般从平原上漫卷而过,赫然正是和连所率领的鲜卑铁骑。鲜卑骑兵所过处,黑烟袅袅、帐篷毁坏,无数不服从于和连的鲜卑族人,除了见机不妙,在最后投降的人以外,其他无一不被杀戮。
这些鲜卑自己的子民,因为站队不同,只能被迫在自己族人的铁蹄下呻吟,那个贪财好色的和连,怎么能够做他们大鲜卑的主人?大鲜卑的主人只能是魁头、步度根两位英明的大人的,虽然他们如今还年轻,但绝对不是那个才干和能力都不是太好的和连可以比的……
“哈!哈!哈……”
和连狠狠一鞭挥在马股上,策马狂奔,随着眼前又一个并未臣服于他的部落在慢慢毁灭,已经对此情景麻木的他,全然不觉的这样命令自己的部下屠杀那些反对他的族人有什么不对。这就是草原部落的生活,不是征服别人,就是等着别人来征服你,就算是同族也是一样,兼并和征服没有那么多的道德伦理。
在野蛮而又愚昧的草原人眼中,人类跟自然界地野兽没什么区别,强大的部落吞并掉弱小的部落,抢夺他们的女人和财物,杀死反抗却不臣服的壮丁,就跟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一样,天经地义!
这一点,即使鲜卑人不断收留逃亡汉人,从他们身上学习中原汉人的先进文化技术,也都没有改变。恐怕,只有等到如历史那样,那些异族入主中原,彻底儒化,放下了他们手中崛起的刀剑,转而繁荣自己的文化,才会改变,当然那样的话,也就到了他们灭绝不远了。
所谓盛世文娱,乱世刀剑,一点儿不虚,当一个民族只关注文化发展,却忽视武力的话,那么这个民族最终的下场,没有太大变故的话,只会因为没有自保的武力而被征服、奴役或者同化。
“不!不要!喔……”
一名长相姣好地鲜卑妇人,从染满了鲜血的帐篷里奔走而出,发足狂奔,形容凄惶,往那帐篷被刀剑划破的缝隙中可以看见,那帐篷里有壮年男子也有年轻小儿,想来这就是一帐即使被和连攻破,也要反抗他的鲜卑部民。
“哈!哈!哈……”
身上溅满鲜血,尾随那妇人跑出的一名鲜卑大汉袒胸露腹的满脸淫笑着,只见他加快跑了两、三步,就追上那惊慌恐惧的妇人,然后用他的蛮力,将那整个横转过来扛在肩上。
那个鲜卑汉子此刻哈哈大笑着,满脸淫意的伸手在妇人滚圆丰满地臀上打了一巴掌,接着又仰天发出一声惬意地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得意和嚣张,返身往他刚才杀了这一帐鲜卑叛徒的帐篷里去,看样子,这鲜卑大汉是想在那妇女的亲人面前,好好享受这个不错的女人。
目露此景的和连并未有所不满,反而眼前的情景,让他这个贪财好色的人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感觉,甚至某刻时间他自己都想做那个鲜卑士兵,在那个还可以的鲜卑妇人身上驰骋。毕竟,杀了不尊敬自己的男人,夺走对方的一切,再在对方的面前享用他的女人,这种感觉,真是提高神经兴奋的催化剂。
“阿爷!阿爷……”
一名穿着破烂胡服的童子,在一处帐篷外大声哭喊着,他的身边是一名留着白发的胡人老者,此刻这童子拼命摇晃着老者血肉模糊地身体。他想把这老人摇醒,可这老人已经永远不可能醒转了,就在片刻之前,一名鲜卑骑兵拍马杀进部落后,看到那老人阻挡在前,不由分说的,就用手中锋利地弯刀无情地挑开了老人的腹部。
胡人童子地哭喊声,吸引了其他鲜卑骑兵地注意,霎时对方拍马疾驰而至。他看了眼这童子,口中阴冷的呼喝道:“小儿,臣服和连大人还是魁头、步度根逆贼?”
不过,那鲜卑童子明显没听进对方的话,依旧不断摇晃着老者的身体,呼唤着道:“阿爷!阿爷……”
“小儿!臣服和连大人还是魁头、步度根逆贼?”那鲜卑骑兵见此,眼中怒气更甚,又一次重复道,为了保证鲜卑不会因为内耗损失多少,和连下过命令,只要臣服则可以既往不咎,老实服从被再分配的新的鲜卑首领的命令,组建新的部落便好,而不服从的话,那就只能将之彻底解决,不留后患。
“挲!”
耀眼地寒光在童子脸上掠过,顿时那童子地哭喊声嘎然而止,幼弱地身躯软绵绵地瘫倒下来,贴着他身边那老人地身躯,倒在一片血泊之中。鲜卑骑兵随后拽动缰绳,打转马头往其他方向离去,他本不想杀害这个同族幼子,可是对方不识相回复,他也只能拔刀送他最后走向最后的归程了。
“步度根大人万岁,和连贼子必败……”
帐篷某处,一名壮汉扛起破败帐篷的一截粗木桩,将突然袭击的一名鲜卑骑兵从马背上狠狠地扫落,正欲补上一棍砸碎鲜卑骑兵地脑袋时,却见两柄锋利地弯刀同时刺入他地后背。疾驰地战马驱动弯刀狠狠的切过壮汉那雄伟的身躯。
在血光崩溅中,那鲜卑壮汉地身体猛地打了转,颓然倒地,有殷红地血液从他地身下汨汨沁出,明亮犀利地眼神顷刻间黯淡下去,他的身后,同样传来孩子和女人凄惨的叫声。
一名衣衫不整的鲜卑贵族打马冲到和连身边,他的身后跟着几个鲜卑骑士,抓着一个胡人女子,长得煞是不错,这女人身上有不少血污,一看就是刚刚被鲜卑人俘虏的女人,现在正被他的部下捉来,看这意思却是要送与他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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