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 分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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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纤云和郑夕颜两人从部长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

如果真的只是因为她们不务正业,因为网店耽误了练习,耽误了行程而将她们叫来训斥的话,那她们绝不会这么郁闷。

最让她们两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彼此都是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她们其实都想过。

比如这一次,李部长谈到的,合约中的某些条款。

一开始想要开设网店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但是当涉及到她们七人的投资和分成的时候,事情就正式了很多。

很多问题都提出来,也都探讨过。比如她们的合同条款就规定,她们“彩虹天使”这个组合的名字,还有她们的肖像权,都是由公司所有的。

但是,虽然知道这一点,但是心中还是难免有些侥幸的想法。

“那么多艺人不都是这样,他们用自己的名字经营网店,甚至开连锁餐厅,都没问题,我们能有什么问题?”

“虽然合同上确实是写了,但是又不是每一条都要严格执行的。我想公司那边也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就算是真的出问题了,大不了就不开就好了啊。顶多回到原点罢了。”

当时想来,确实是这样,真的不行,就把网店关了不就好了。又能够有什么后果呢?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情,就去扣着合同告她们吧?

那些高层又不是白痴,真的这么的话,股东的怒火都够他们受的。

基于这样的想法,她们一无反顾的做了下去。

只是,事情发展到了现在,很多事情,都和当时想象的已经不一样了。

她开设的那家“彩虹天使的时尚工坊”,经过几人卖力的宣传,已经开始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现在的日销量,已经达到了接近三百件。

虽然比首日销量略低,但是要知道,同专辑一样,第一天的销量往往也是最高的。能够稳定到这个水平,就证明了她的设计与产品,除了粉丝之外,也吸引了一部分普通的用户。

然而。

销量除了认可之外,还意味着金钱。

这就让公司有些不满了。因为天娱除了退出艺人之外,同样拥有者她们形象,还有名字的所有权。也在经营着各种周边产品。

而彩虹天使的这个网店,无疑是动了公司的钱包。其实就像她们之前想的那样,如果真的是小打小闹,那也无所谓,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小打小闹了。

仅仅她们几人私下里的宣传,就能够达到这样的销量,那如果由公司来做,将这个品牌做大做强的话,会给公司带来多少的收益?

很自然,也很资本的想法。

将她们两人叫来,其实就说了两件事情。第一件,就是告诉她们,按照合同的话,她们的行为已经违约,公司是可以要求她们支付违约金,甚至告上法庭的。而第二件事,就是公司可以既往不咎,但是需要入股,将经营权交给公司,由公司负责管理。

“说的好听,为我们分担,其实不就是他们看见利益就走不动道了。真是的。”金纤云不住的抱怨道。然后抬头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虽然名字用的是大家的,钱也是大家一起兑的,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其中付出的最多,将这件事看的最重要的,还是郑夕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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