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一失足成千古恨(2 / 2)
红衣女孩耗尽了力气,她停止了挣扎,乐乐把她放到床上,想随便拿一件能让他回去交差的东西就走,也就在这时,红衣女孩的喊声又响起来:“抓小偷!抓小偷啊------”
乐乐扑过去,再次掐住她的脖子,说:“我这就走,你让我拿一样东西走------”
乐乐过去的时候没有看到她手里多了样东西,那是一个瓷笔筒,当那个东西落到他脑袋上的时候,乐乐真的急了,他的手加大了力度,红衣女孩的身子突然摊开了,眼珠翻白,乐乐用手去摇晃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变僵硬了,他这才意识到惹大祸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红衣女孩家里出来的,又是怎么上的出租车,坐在车里他的头又疼起来,伸手摸了一下,头上起了个包,没有流血。
他一上车就对司机说往三环上开,上了三环,司机问他:“还怎么走?”
乐乐想说去石佛营,话到嘴边又改口了:“去金台路。”他感觉摄像头已经盯上他了,当务之急的是买件衣服换上。
从车上下来,他一看表已经快十点了。北京的夜市关的早,这个时候卖衣服的早都收摊了。他一路前行,想看看谁家有晾晒的衣服,实在不行偷一件换上。走出一站地去也没看到有晾晒的衣服。
他在考虑是不是该把夹克衫脱了丢进垃圾箱里,只穿衬衣到石松的饭馆去,就在他犹豫不决之时,一个中年男人与他擦肩而过,那个男人跟他一般高,胖瘦也差不多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夹克衫,他忙追过去,问:“先生,您这衣服哪买的?”
那位先生说:“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买的,怎么了?”
乐乐显出一副十分谦和的样子,问:“我想问问这衣服多少钱一件啊?”
那位先生说:“三十五块钱。”
乐乐说:“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天翼电视剧组的编导,我们正在拍一部电视连续剧,主角需要一件你这样的米黄色的夹克衫,我们找了好长时间就是找不到,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您能把这衣服卖给我吗?我给你一百块钱。”乐乐掏出一百块钱递过去。
那位先生没有接,他为难地说:“我卖给你,我穿什么?”
乐乐说:“你穿我这件。”
那位先生见乐乐身上那件夹克比他这件还好,脸上露出了一种得意的笑容,他接过钱,就要脱衣服。
乐乐说:“咱们别在这儿换,去厕所里换吧。”
斜对面就有一个厕所,两个人走进过去。
几分钟后,乐乐从厕所出来,已经换了一身装束,他快步向石松的饭馆走去。</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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