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萝莉养成计划(1 / 2)

加入书签

“今天我要讲的是。。。。。。”

台上的伊鲁卡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台下的鹿一托着脑袋,马尾垂在一边,眉头皱着,额中的叶子也有点细微的变形,仿佛有什么问题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距离开学已经两个多月了。几天前,鹿久给了鹿一多重影分身之术的修炼方法。这让鹿一有点激动,不出意料的是鹿一第一次就用了出来,可惜由于查克拉的问题,并没有原著中鸣人用的那么夸张,一次2000个。

影分身之术,通过查克拉可以变出实体的分身,此时施术者所用的查克拉会平均分配到每个分身。

而多重影分身之术完全是影分身之术的加强版,之所以被列为禁术是因为多重影分身可以一次分出比影分身多几倍的分身,而一般忍者的查克拉量承受不了,容易伤害自身。

而且,影分身还有一个巨大的作用是鹿一非常看好的,那就是可以记忆共享,当影分身存在时独立记忆,解除后会将记忆传回本体。

虽然不是时刻共享的,但就这一个作用,也将大大提高研究速度,还可以抽时间去做其他事。

影分身那么厉害,随便找一堆弱一点的下忍用影分身,然后用人海战术,那岂不是分分钟天下无敌了?

不然,影分身有个巨大的缺点,或许叫做缺陷更合适,那就是分身若是受到伤害就会消失,哪怕只是被撞了一下。

所以,鹿一的目的就是要解除这个弱点,毕竟作为独一无二的查克拉,鹿一表示要独一无二的影分身才般配。

可惜,鹿一想了几天还没想出来,又不想开神之时刻,这就让鹿一有点蛋疼了。

上一次鹿一这么蛋疼,还是考虑如何实现量子通信商用的时候,有点难,毫无头绪。

给鹿一的感觉完全就是,不同的配方,同样的蛋疼,唯一的区别可能在于,这次是模模糊糊好像有点头绪,但捅不开那张纸。

要知道,炼体系列之所以用神之时刻并不是因为难,而是单纯的太浪费时间,毕竟几千个姿势慢慢推,还要自己动身实验,这无疑会拖得更久,鹿一立马表示他是拒绝的。

“鹿丸,你先撤吧,我去趟武器店。”放学后鹿一对鹿丸说道。

鹿丸耸耸肩,一脸淡定的挥挥手就走了,看样子似乎已经习惯了。

“老板,再给我50kg!!”鹿一还没进门就对店里大声喊到。

不得不说,自从上个月鹿一更新了炼体姿势后,除了饭量暴增以外,所带的负重也早就变成300kg了。

讲道理,炼体一代变为炼体二代后,负重能叠加更多是正常的,但一次50kg这就有点过分了。

鹿一本来想的是一次加20kg,但是,有一次做实验时不小心挂伤了胳膊,草草处理后便没在管它,没想到做完实验后,发现手臂已经好了,完全不像受过伤的样子。

这个发现让早就以为研究透自身查克拉的鹿一吃惊不已,又经过一系列的实验发现,自身查克拉还包涵阳属性。而阳属性是代表着生命力,所以可以更快的愈合伤口,修复细胞,这也就说明,暗伤什么的不再是问题。

鹿一果断调整炼体计划,把初期的小目标从比历代雷影更强,改成徒手接石头——宇智波斑用天碍震星所放出的天外陨石。

至于计划终极目标,鹿一只想说,路漫漫其修远兮。总之,并没有最终目标,因为已经没有可参考的东西了。不过重力室还是可以做出来玩玩的。

重力室,是能调整重力的房间,而鹿一作为一名优秀的研究人员,通过推算研究发现,要完成完美开启神之时刻10%(时时刻刻开启想用就用不受伤),仅靠负重是远远不够的,除非以后鹿一打算背着大山跑来跑去,但鹿一连以前的负重都觉得丑,怎么会做出背着大山跑来跑去这样毫无绅士风度的事?更何况,也不一定有那么大的山给他背。

所以鹿一打算用曾经推导的反重力公式,做出传说中的重力室。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现在忍界的材料及忍界的科学研究并不能够做出来,所以鹿一只能从材料开始慢慢研究,只是这个有点复杂,毕竟忍界跟前世是不一样的,物质也有所区别,无论是性质还是种类,只能慢慢实验。

这也是鹿一天天觉得研究时间不够的原因,而这次的发现,让鹿一加快了脚步,但研究实验这东西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所以神之影分身再不研究出来,还是要退学的。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实验有风险,影分身动不动就消失,虽然可以多开(同时开始多个实验),但很麻烦,有时候鹿一不在旁边,分身不小心解除,实验就停止了。

至于为什么不让影分身去上课?鹿一表示,要不是伊鲁卡老是过来敲他脑袋,他早就上天了。

要知道,之前偷偷用了一次,结果被发现后,伊鲁卡二话不说杀到鹿一家,把事情告诉吉乃。然后,让鹿一又一次回想起当年被支配的恐惧。

“鹿一,又在想什么呢?愁眉苦脸的,真难得!!!”

鹿一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人,只见一个6、7岁的小女孩,与鹿一穿着一样,白色短袖,黑色中裤,头发盘成两个包子一左一右非常对称,小脸粉粉嫩嫩,神情略微好奇。

“哟,天天,你老妈不让你继续学习了么?偷偷跑出来不怕啊!”鹿一打趣地说道。

天天老妈的祖上似乎是从遥远的东方过来的,除了衣食住行保持着那边的传统,在思想上也不甘落后。整天逼着天天努力学习,说什么不好好学习以后要吃亏什么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