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20万,我买了(2 / 2)

加入书签

说着,她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不是有合同规定么,在房子出租期限内,房主不得不经过租客的同意随意进入房间?”

房东冷哼一声道:“你都已经欠款两个半月的房租了,我再不进来,都不知道你死没死里头。”

慕纯呆了呆,“两个半月了?怎么可能,我是上年十一月份签的,租住一年,现在才九月份啊。”

房东从口袋里拿出了一4a纸张,晾在了慕纯面前道:“瞪大眼睛看看!这上面的到期日是不是7月份!”

慕纯一看确确实实是她签的字,上面的日期也是七月份到期。

难道是当时捡漏到房子一时激动没看清?

房东阴阳怪气道:“睁大你的狗眼看仔细了,别到时候到处宣扬我坑人。”

“哎,你怎么骂人啊!”

慕纯有些恼怒,这房东一开始还挺好相处的,怎么今天突然说话这么难听了。

她语气也是沉了下去:“房东,就算房租道7月份,可是你却一直没有跟我提醒,难道这个年代你还不会使用手机不成?而且,就算到期了两个半月,你说话用得着这么难听干嘛?”

房东不屑道:“就因为以前你能付得起房租,现在你没有付房租!”

“你!”

慕纯眼睛愤懑的瞪着房东,牙咬的吱吱作响。

辰溪看不下去了,往前踏了一步想要教训教训一下这个视财如命的房东。

刚踏一步却被慕纯拉住,回头一看,正好看到了慕纯那张倔强的俏脸薄怒。

“要多少钱!我给!谁差你那点钱!”

房东伸出了五个手指,哼唧道:“两个半月,五万!还不起打借条。”

慕纯傻眼了。

五万?

“房东,你坑傻子啊,五万两个半月你怎么不去抢!”

房东啧啧了一声,怪异道:“咋了,涨价了还不行啊!”

慕纯咬咬牙,五万她根本付不起。可是这里最好的房子就算租四五个房子也未必不可以。

所以这个房东这么说一定是故意的。

慕纯道:“房东,你不要针对人,我可以打欠条,但是,你拿五万来坑我,我是不愿意接受的,倘若你非要我赔,那么咱们法庭上见!”

房东用手指了指合同上面的字,轻蔑道:“上法庭?瞅清楚了,到期如不续租,按总租金的二十倍罚金。你违反了两个月,本来要收你十五万,我还是挺善良的,就给打个折,收你五万!”

慕纯顿时明白了这个房东的小心思,道:“你个小人!混蛋!签约的时候你也没给我说是到七月,到期了,你之所以不告诉我到期,就是为了坑我!我终于知道了你这个房子为什么没人住,摆明儿坑人!混蛋!”

房东切了一声,翻白眼道:“怪我咯?谁让你当时不看清的!”

“你……”

慕纯语气有些委屈,小脸气的煞白,美眸狠狠的瞪着房东。

房东先是扫了一眼慕纯身边的辰溪,心中给辰溪打上了一个穷学生的标签,然后又看了一眼打扮的很是亮丽的慕纯,当看到慕纯那双露在外面的大长腿的时候,浑浊的眼睛中大放光芒。

“还不起吧?还不起倒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弥补……”房东色眯眯的看着慕纯。

慕纯下意识道:“什么?”

房东脸上堆着猥琐的笑容:“你可以陪我两个半月,当我的情人,这五万我就不要了,而且,你想要什么,我还可以给你买……”

“去死吧,你个老色鬼!我死也不会做你这种人的情人!”慕纯脸上登时充满了怒气,呸了一口,厌恶的骂道。

房东脸色阴沉了下去,阴狠道:“哼,你要是不同意,那你就等着进法庭吧,劝你一句,要是被告上了法庭,那可不就是五万的问题。”

“你!你个混蛋!”

慕纯看着房东猥琐的样子,整个人僵在了那里,一个小女生遇到这种无耻的男人,就算性子再强,也无可奈何。

十五万。

她真的还不起。

却在这个时候,一个略有些轻的声音从慕纯身边传来,却是让慕纯瞬间有了主心骨。

“慕纯是我包养的女人,那有你这种癞蛤蟆的份?你看看你,秃顶,油面,肥头大耳,小眼睛,口臭,脖子短,肥胖,更别提鸡鸡也小的可怜,有啥资格包养一个女大学生啊。受得了么你!”

房东听到声音后,脸色骤然阴沉了下去。

一开始房东并没有在意这个穿着邋遢的青年,只是一个连衣服都买不起的穷学生而已。

而且刚才他和慕纯争吵了好一会儿,辰溪也没有出口帮助,反而躲在女人身后,这更让他觉得辰溪是一个胆小怕事的学生。

却没有想到辰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从他来到s市后,还真没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

尤其是这个小子竟然一口说出了他的隐痛——鸡鸡小。

他气的发抖,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跟着哆嗦起来。

“好小子!——我给你们最后的机会你们也不珍惜,也怪不得我了,现在就给我立马还钱,不还钱,就等着进法院吧!”

辰溪挑眉道:“你这房子多少钱。”

房东满脸不屑道:“怎么,你还想买?!”

他瞅瞅辰溪身上的邋遢衣服,不屑道:“就你穿都能穿这样,买得起房子?!别尼玛开玩笑!”

辰溪道:“你就说多少钱。”

房东一仰头,俯视辰溪,满脸轻蔑道:“180万,不支持贷款,想要钱,把钱拿来。”

“我要了。”

房东眼睛一突,心中感到有些可笑。

辰溪微微限期一抹耐人寻味的坏笑,说了一句让房东精彩的脸色骤然能沉下去的话。

“20万,不卖也得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