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追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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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光辉斗气,剑鞘砸进了佣兵们的阵列之中。

敲在一面盾牌之上,令它四分五裂,接着仍有余力,便砸在了这名佣兵的胸口,让他的胸甲凹陷下去。

远远地也能隐约听见他闷哼一声,向后跌了出去,口中吐血。

剑鞘本身哪怕附着了斗气,也不会多么锐利,充其量是打碎盾牌而已。

然而格兰蒂身为剑师,力气已经完完全全地超越了常人,哪怕是剑鞘也足以化为杀人的武器。

就算是洛明横剑防御吃下这招,也会震得虎口发麻。那个佣兵没有料到这一招,倒下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他的倒下使佣兵们的阵列迅速出现了一个缺口,虽说阵列比较严密,但这几个佣兵临时的协调哪里比得上百战精兵?

哪怕是百战精兵的阵列也要至少有两三排才行,否则仍然会被敌人冲破。

当然,鉴于对方有自爆的风险,洛明并没有贸然冲击过去,而是举起了手中细剑。

并非亨德里克的礼物,而是夏洛克借给他的另外一把——哪怕还没有继承家业,一两把普通的长剑她也不缺。

摆出了奇妙而富有深意的姿势,洛明的身体仿佛一张大弓,从手臂到腰肢,积蓄着磅礴的力量。

闭上双眼,便有古琴之音,在耳边铿锵作响。

小序止息,大序五段。

作气第四、含志第五、返魂第七、冲冠第九、长虹第十、含光第十六——乃至投剑第十八!

这是《广陵散》,跨越千年的壮烈之声!

先秦史书中,常有击剑一词。

《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司马相如“小时好读书,学击剑。”唐朝颜师古的注解说:“击剑者,以剑遥击而中之,非斩剌也。”

而荆轲用淬毒匕首投始皇帝,也是这一技术的体现——不过他剑术不精,没击中罢了。

说白了,就是投剑,或者说掷剑。

这一技艺在后世渐渐失传,以至于偶尔会这一招的人被当成了身怀法术的奇人,唐人传奇故事里常有记载,说某些大侠的剑能够自己出鞘,化为一道白光,杀人,甚至斩妖除魔于百步之外。当然,这是以讹传讹罢了。

到了民国时就更是有杀人千里的说法,比如《蜀山剑侠传》就是那个时代的经典之作,不过这已经完全脱离了现实。

当然,在地球上,能靠投剑杀人于百步之外的恐怕数千年以来也不足五指之数。

哪怕将投剑这一绝技复原的二师父,也坦言它并不算实用,无论是标枪还是弓箭,天生就比剑更适合远程伤人。

现代弓箭的射程能达到数百米,标枪也能投掷百米,你将一把重量是箭矢百倍的剑扔出去,能扔个几十米就算是很了不得了。

然而,如今洛明离夏利姆的距离,仅仅只有二十米!这是什么概念?一个普通的壮汉,在练习一段时间之后都能将和细剑差不多重量——一点五公斤左右的重物扔到二十米远。

伴随心中广陵散之琴音,洛明全身力量汇集于一线,手中细剑投出,直插佣兵们阵列上的那个缺口,宛若白虹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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