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初交【二十三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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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儿随即将酒塞递到夜掌天的面前。

夜掌天看了看这酒塞,心中有没有丝毫的迟疑,直接一口将酒塞咬进嘴里。

米小白不得不佩服这夜掌天的胆气,他们两个也算是第一次见面,夜掌天居然就敢直接口尝自己送来的酒塞,一般人可没这勇气,万一下了毒呢?

可米小白不知道,夜掌天随身佩戴的玉珠乃是鉴毒之物,潜身之气,出入玉珠,方可辨别近身之物是否有毒,是他老子夜龙公传给他的,品质之高,曾有人以高级食方来交换,夜掌天都不曾答应,有此宝在身,他便从未担心过有人要毒害他。

因此更是干脆利落的接了软木塞。

米小白看夜掌天吃了软木塞,又立马装作很是高兴的样子,一口含糊的陕西口音让人听了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哎呀!夜良兄弟真是爽快!实不相瞒呀,我叫米小白,我老爹在边远星系挖了个矿山出来,干他娘的一夜之间就暴富了,后面又一看,我滴个老母亲,那矿山底下居然还有一片什么什么地层,听说特值钱,我爹高兴地那是合不拢嘴啊,这不,卡里的数字蹭蹭往上涨啊,我爹肯定也是以前穷怕了,这一有钱就让我去花,你看,我爹又给我打了一大笔钱,说让我去潇洒,去浪,去消费,我就立马雇了这仨人到这地方来潇洒了,可是这鬼地方人生地不熟啊,再说了,这有钱人就应该和有钱人在一起扎堆,我现在有钱了,就不该和以前那伙兄弟继续交朋友,而应该和你们这些和我一样有钱的人在一起,你说对不对!”

夜掌天自己是有判断能力的,他一直在观察米小白,从米小白发型与服装极为不搭的这一点看来,此人的确是典型的暴发户,从口音听起来,大概也是联邦极其偏远的地方,从他身边这三个人瞧起来,那一男一女都还算相当严谨,但是那边那个小子(李长信)则有失做下人的水准,不过这也正是暴发户的一种典型思维。

不过这些对夜掌天来说都不重要,夜掌天是什么人?在安博尔系,谁敢招惹他?

夜掌天真正在意的,是米小白的钱。

夜掌天此刻内心所打的算盘,无一例外都在想怎么坑米小白。

“米兄弟看得很透彻啊,对,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你今夕的身份地位都不比往常了,再和那些穷鬼继续来往,只会压低你的身份。”

“对,对,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看看你们看看,这夜良兄弟一看就是读书人啊,我刚刚说了那么长一串话,夜良兄弟一句话就给我概括了,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米小白表演的越来越像一个暴发户了。

点苍君倒是很入戏,当下点头,“是,您说得对。”

夜掌天也不多想,很快就对米小白说:“米兄弟初来乍到,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我可太好了,你要是第一个找的是别人,兴许还会坑害你呢。”

米小白一听,立马拉近了与夜良的距离,问:“真的假的,线路上都说这地方很发达啊,有钱人很多,这么牛掰的地方也有骗子?我还以为骗子是我们那块的专利呢。”

“呵呵,自然是有的,这世界上到哪都多少会有些恶人,不过米兄弟你运气不错。”夜掌天眯着眼睛,邪魅一笑。

你运气是真的不错,第一个遇见的就是我。

米小白若有所思,然后有几分感慨,最后叹道:“真是不容易,幸好我第一个找上的是你啊,不行,你这朋友太得交了,这样啊,兄弟,现在在卖的这玩意你看得上不?要不我给你把他买下来,算咱俩友谊的见证?”

夜掌天听完嘴角上扬,身体也前倾了些许,他疑问道:“哦?米兄弟你这么大方吗?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米小白拍腿一笑:“不就是个买东西的地方吗?苍子,你去办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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