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安娜的过去与希格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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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开玩笑的,别在意!我的朋友!”

抿了一口杯中之物,安娜长舒了一口气开始继续她的故事;

老家伙所在的旅团叫做血鸦,当然·!即使是在那个黄金时代,那个旅团的实力在当时的诺德境内也是极为可怕的存在,虽然血鸦永远也只有300人左右,但是血鸦的生还率在诸多旅团之中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在当时,

人们也因此渴望着能够加入血鸦,但是血鸦却永远只保持着三百人左右的总人数...

说到这里安娜顿了顿,拿起丑陋怪异的黑色酒瓶再次为自己的杯子满上,悠悠然小啜一口后才继续开口道:

知道么?在诺德,乌鸦是一种代表着希望的神奇生物,每当远洋的船只发现附近有乌鸦的飞过的时候,那就代表着他们距离陆地已经不远了,所以我私底下又称老鬼的旅团为希望旅团。

因为他几乎从来不让我失望,无论是维鲁加的果酒还是库吉特的弯刀甚至哪怕是哈伦哥斯候爵珍藏的盔甲,他总会在消失了几个月后带给我,我一直以为他就是无所不能的神,就是天上的星星如果我想他也能摘下来送给我。

安娜的眼睛有些湿润还有些迷离,只见她樱唇轻启一场史诗一般的战争浮现在北川眼前...

没错!我以前就是这么认为的,他就是神也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天空....

但是在我六岁那年加入老鬼的旅团后,对于鸦这个词语我却有了新的认识——在他的眼中血鸦即希望但其实也背负着死亡。

承载着希望的另一半背负着的却是死亡,很合理的解释,不是么?

那是我经历过的第一场战争,也是迄今为止我经历过的最惨烈的突围战。血鸦碰到了当年驰骋平原的斯瓦迪亚皇家骑士团,这是一场预谋已久的围歼战,参与的双方实力悬殊甚至完全不具备任何战术参考价值,斯瓦迪亚皇家骑士团所属三百名全副武装的斯瓦迪亚骑士带着将近800的骑士扈从,将当时血鸦的主力连同运送货物的车夫算在内150多人包围在凯尔瑞丹堡外的平原上。

因为两国之间不容调和的矛盾,战争在完全没有交涉的情况下开始了。

面对平原上的王者斯瓦迪亚骑士,完全处于劣势的血鸦在人数上还占据优势,于是对方的头领想也没想便下令冲锋。一声令下钢铁的洪流像是溃坝时的洪水,向着龟缩在马车搭建的堡垒血鸦汹涌而去,尽管血鸦的成员都是老手经验丰富并且配合默契,但是在投枪和飞斧消耗光之后,便不得不和这些铁罐头硬碰硬的战斗了。

我甚至还能想起那时那钢铁与鲜血的味道..

至于战争的结果么?

女人惨然一笑挽起袖子露出肩部十字状的剑疤然后指了指自己道:

“我便是那场战斗的唯一幸存者...也正是看到了那些战争之后被腐肉吸引纷涌而至的乌鸦,我才了解到‘血鸦’一词的真谛。”

安娜的话似有所指但北川却不能领会,只能任由她继续说下去。

那场战役被后世的人们称为血鸦落日之战,同时这个名字似乎也预示着黄金一代没落的开始,随着那些如彗星一般崛起的黄金一代一个接一个的陨落在三大王国联手编制的阴谋之中,越境旅团大受打击现况远不如以前...

而血鸦也因为主力尽丧被迫解散,而我则独自回到血鸦的起始之地悄悄开起了这件酒馆,然后抛弃血鸦之名建立了现在的雷霆之蹄。

也就在那时我认识了你,哦不!认识了希格斯,一个下城区著名的恶棍...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刚偷到了铁匠林纳斯大叔的锤子却被我撞了个正着,慌乱之中锤子掉下来砸到了我的脚,啊那个~那个笨蛋竟然抱着我的腿的问我痛不痛(废话当然很痛啊!——黑暗安娜丶安德烈亚),结果被追过来的林纳斯大叔逮了个正着并且还痛打了他一顿。

等到林纳斯大叔气消了走掉后,这家伙又貌似好心的要帮我擦药,结果却趁机偷走了我的钱包。

我以为这也许就是我们人生中的唯一交集,但是我却一次又一次的遇到他~

我第二次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调戏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就在我准备挽起袖子教训他的时候,他竟然把我的钱袋送给了街边的乞丐,当我想追他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人群...

我发现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在第三次碰到他时,他竟然在殴打鲁格镇的卫兵,额!别看他很瘦其实他很灵活的,而且听说那次那家伙还给那卫兵提前下了药...

安娜看了看北川摆了摆手又喝了一口,声音已经有些含糊。她,终于还是醉了。

第四次、他在抢镇长家女孩的棒棒糖...

第五次、他打了卫队长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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