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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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没有舞文弄墨的本事,也从不承认自己是什么文艺青年,不过在大学时候偶尔写点小品文换几个铜板买几根冰棒解爽,或是换取几句网友的赞美,满足一下小小的虚荣。

记得第一次写长篇是在高一的时候,同班的很漂亮的女孩对我说:听说你会写小说,能给我写一个吗?于是,奋笔疾书两个半月,写了十九万余字,厚厚的五本信纸。

女同学最终也没有说出那句我很期盼的“三个字”。

原本的使命并未完成,小说倒是被上至老师下至同学看到缺页,老师的评价是:构思还行,文笔太差,模仿古龙痕迹严重。

那时候年轻气盛,急于想证明自己,半学期又写了两篇共十九本信纸,小说不止在我所在的高中传播,还流传到其他高中。

我现在只能感叹,那时候,高中生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匮乏啊。

期末考试成绩跌出全年级百名,于是慈父严母知道我写小说的事情,不止烧了小说,批评我“不务正业”。

大学时候,交了女朋友,也就是我儿子的“小妈”(老婆越长越嫩,真是逆了天),她居然知道我高中写小说的事情,于是鼓励我写点什么。那时候,论坛刚刚兴起,我就在每个星期五写个一万多字,然后对着显示器,慢慢品着网友对我的作品的嬉笑怒骂。

毕业以后生活的压力随即而来,于是变一头扎入了并不适合自己的销售行业,整日大江南北四处漂流,衣食无忧可内心疲惫,偶尔在键盘上发泄一下对美好的向往和生活的丑恶。

幸得老婆不离不弃,勤俭持家,不止把我养成了一个胖子,还给我生了个胖儿子。

那一日,无意在某网站看到了2008年我在厦门时写的中篇(作者并未署我),累计点击数居然有近三十万,评论四百多篇。如果不是再次看起,我都忘记了我曾经写过那篇文章,看到有网友称我为“席慕容”的时候,着实让我兴奋了好几天。

美滋滋说给老婆听的时候,老婆说我应该再写点什么,第二天便在京东给我买个机械键盘。

于是我就如一只无头的苍蝇,一头扎入了写网络小说里,一口气写了十七万字。

老婆是我第一个读者,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宠爱我,说我写的很好很有意思。

我满怀希望地把写好的小说发到网上,然后就被编辑无情的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有如下几条:

1、适合出实体书,不适合网文。剧情拖沓,铺垫太多,希望第一二章进入高潮吸引读者。

2、按照国家的规定,文章属于小黄文。

3、没有理由,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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