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女人不可爱(1 / 1)
寻仙岭上,俊驰思绪飘散,来山上有些时日啦,不知旭伟怎么样啦,两人在一起有两年了,俊驰很迷旭伟,旭伟眉清目秀,十指纤细似那不沾阳春水,娇羞动人,是俊驰喜欢的类型。他俩是在酒吧认识的,一帮Gay友闹得好疯,俊驰喝的有点想吐,出来去洗手间正好碰到旭伟被一醉鬼拖拽,俊驰冲上去一通狠揍,两人都挂了彩,幸亏保安过来拉开,否则他母亲又要去派出所保释他啦。
俩人后来很快住在了一起,旭伟上面有个姐姐,姐姐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人,年纪轻轻长得如此漂亮,被一混混看上,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从此书也不想读,学也不想上,整日的跟着那混混带着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弟混吃海喝,觉得自己好像是电视剧里的大姐大。
她老妈也没空管她,带着两个孩子却每日混着牌馆舞厅,朝三暮四靠男人为生。
过了没多久,他姐姐怀孕了,混混开心的摆了几桌酒,请来狐朋狗友好一番庆祝,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开销渐大,混混铤而走险,带着小弟干些违法的勾当,终有一回,抢劫伤人致死,判了重刑。他姐姐倒也真性情,死活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他妈拗不过他姐,找了一个姘头的乡下旧屋,把孩子生了下来,挂在他妈名下,对外说是旭伟的妹妹。
这复杂的关系是后来一来一往才慢慢了解,俊驰自小个性乖张,桀骜不驯,不削听从父母的安排,父母在他小时候就忙不停歇的经营着他们的生意,家里生意越做越大,俩人最后还离了婚,离婚后母亲做到把公司上了市,更加忙碌,俊驰也拒绝他们的意愿,选择学习了美术专业,学美术没想过成个画家什么的,只不过打发时间,在山水间游历。
自从有了旭伟,俊驰觉得充实很多,他喜欢养着旭伟的感觉,给他买名车,买各种名牌衣服包包,性感的睡衣,看他撒娇作秀,带他去国外旅行,在韩国还给他做了肌肉重塑。
回来后又给他妈一百万带他姐姐去韩国也做了整容,他姐姐现在三十多了,日渐人老珠黄,硬是找关系把年龄改小十岁,把脸部几次整拉,倒也犹有几分姿色,没过多久,居然给她钓到一条件不错的未婚青年,人长的帅家境也还富裕,为了撑门面,他妈几次三番问俊驰要抚养费等,给了一两百万给她买房买车倒也风光的把她姐姐嫁了出去。
俊驰与旭伟兄弟相称,有时他也送旭伟回他妈家,他家人倒也挺默认他两在一起,他妈只要收到钱或礼物就一脸谄媚,倒是那小女子,俊驰偶尔会想窥探她的内心,小女子已有十二岁了,取名“珍妮”,白皙的瓜子脸上一双迷离扑朔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下仿若两泉深潭,一个不小心就恐溺毙其中。小妮子对她妈嫁人很是淡定,平日里叫妈妈和外婆,只在她妈妈和老公回娘家时改口称呼她妈妈和那男人叫姐姐和姐夫,可是等那男人稍微走开一些,就立马叫妈妈,反应之快令人惊讶,俊驰有时觉得她像那卖火柴的小女孩,楚楚可怜,但有时又若有若无的觉得她好恐怖,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强大的内心,长大之后还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死在她的迷迭香里下。女人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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