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被踩服的武林(1 / 2)

加入书签

此时何峰带着自己的二式火枪组建的两个加强营一千多人步兵已经五百名骑兵站在边境,在这个无聊的时间里,和自己名字上看起来是兄弟,实际上两个人之间在平时的话都是很少的。

现在何成走进何峰的参谋部,何峰歪歪斜斜的行了个军礼说到:“成师长好,来此有何贵干”。何成皱了皱眉头没有在意何峰吊儿郎当的不规则行礼,认真的回了一个礼说道:“何峰团长,我负责预备工作,来了解一下敌情”。何峰说到:“那帮江湖人士,已经分离了一大波向此处赶来,不过师长你没啥机会了,我就是手下只装备长矛都能将这批乌合之众消灭,不劳你们民兵大队大驾了”何成心中很不爽,要不是何峰的这支部队是实验性军队,何峰直接向程攀负责。作为军衔比他大的何成有一百种办法给这个不尊重长官的家伙小鞋穿。说句实话,以何峰这种性格,在古代是不适合当将军的。要不是程攀创立的军队上下严格要求服从上级,何峰手下的军队早就对这个不会把握人心的长官哗变了。好在训练士兵分发军饷掌管后勤的活不要何峰操心。何峰只要指挥作战就行了。不会对共合军的军队建设产生不良后果。但是作为当事人,何峰与自己的同僚们处的很糟。

何成说到“何峰团长,你说错了我们不是民兵,我带来的是正规野战军”。何峰用道歉的语气说道:“师长啊,对不起,你带来的人用的还是一式火枪,和民兵的一样,我没认出来”话是这么说但是眼神就太贱了。何成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何峰团长,你认为你能一个不漏的将敌人消灭吗?”何峰无所谓的说到:“差不多干掉30%对面就会崩溃吧?”何成接着说:“本来认为,对面是江湖人士,身体素质好,在逃跑时也许会进入我方领地流窜作案,造成重大人民财产损失,既然何峰师长有把握用一千人赶鸭子似的将所有这些高来高下之人全部赶出去,看来是我多心了”。何峰听到着感到有点不对,对面虽然面对自己这支军队级别的势力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但是对面体力好跑的快,窜到领地中,军队就投鼠忌器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自己担了所有的责任,估计又要被关小黑屋了。不行,现在不是抢军功的时候,老老实实的把任务完成才是真的。

何峰马上换了一副脸色说的:“何成长官,是我考虑的不够周到,您坐,坐”。于是何峰老实的摆出了下级应有的样子,认真的介绍战场情况。何成在商讨完作战方案后说到:“小峰啊,最高指挥官安排你一千五百人和我的六千人这一支集结黄州领地三分之一正规军的力量来完成这种任务,就是要不出一丝纰漏。你在单独作战时表现的十分好,这是全军上下公认的,但是在和友军配合方面你不要被自己的一些小算盘给耽误了,我们的军队在以后迟早会扩充到几十万的,你有才华,在军队中一定会显现出来的,以后单独领军几万独当一面的战事有的你打,不要因小失大”。面对何成温和的劝说,何峰笑着脸表示接受。双方关系开始融洽起来。在空余时间聊了点别的。

何峰说到:“师长,你说最高指挥官一个人去会这帮武林人士会不会有事”何成不屑的笑了一声:“有事,是对面有事才对,最高指挥官的神功你又不是没领教过”。想起建军时被程攀一挑一千五的场景,何峰讪讪的哈哈过去。于是说道:“对面据说不是有一些大侠的角色吗?我不是担心吗?”

何成看了看四周小声说:“最高指挥官有纳须弥于芥子的神通你是知道的吧?”何峰点来点头。何成接着说道:“最高长官的芥子空间里可是有大量黄色酸炸药的”。何峰听到这,想象了一下场景。没心没肺的笑了一声,说到:“我觉得这些大侠还是被痛打一顿比较好”。

之后何成一本正经的说:“何峰,至于未来我和陆海师长关于竞争军长的情况你该怎么办”何峰马上说道:“师长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未来关于作战任务分配方面我一定会支持你的”。得到何峰这个重量级的团长的支持何成很开心。眼下军队是以军功升衔,但是总要有仗打才行。有了军中的推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程攀的点将。

不一会,准备捣毁武林公害程攀的魔窟的,正义大军就来了。可惜共合军不是明教也不是黑木崖上的日月神教。它的属性是一支有国家的军队。领地中两百万人是其后盾,共合军可以从中补充兵员,获得物资。江湖士永远取代不了国家的,要不然武林盟主就是皇帝了。事实上所有强大的门派都龟缩在道路不通的大山中。

何峰面对的这支讨伐队大约有两千人。丐帮弟子(真正的弟子,不是叫花子)以及巨鲸帮和各大武林世家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是面对同样组织纪律的明教,这批好手还是能起到作用的。只可惜碰到的是一支未来军队。何峰手下的二式火枪军队以班排的形式开火了,虽然没有齐射的场面震撼。但是对面倒下的人一点都不少。躲子弹?这些武林人士还没有练到这个境界。在一批批人的倒下后,崩盘开始了。正因为无组织无纪律,。这群江湖中人崩盘的时候都不一样,四处炸开。早有准备的何成带着大部队教导这群溃兵重新找回正确的逃跑道路,当然是用米尼弹进行震撼教育。

而正在与程攀对峙的武林人士在得到,剿灭魔窟的部队遭到惨烈打击只回来几百人的情况下结束了围攻程攀大魔头的大戏。峨眉灭绝逃过一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