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这孩子忒不禁吓(1 / 2)

加入书签

程隽那还顾得上庄华的问话,同来的狐朋狗友早就跑光了,而方才那一番异象已经把他吓呆了,到现在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直直的看着地上的黑色人形印子。

庄华心想不会是吓傻了吧,那可不好玩了,而且惹大麻烦了,“程公子!”庄华又大喝一声,这回程隽终于有了反应,眼睛眨了一下浑身一颤,然后僵硬的扭着脖子看向庄华,然后竟然嘴一瘪,眼睛泛着水光,竟然就要哭,庄华嘴角一抽,说道:“若非有程公子的狗血助阵,今日还逮捕着这作怪的邪祟,还请程公子入寒舍一叙。”还冷冷的瞪了程隽一眼,意为威胁。

程隽委委屈屈的闭着嘴,跟着庄华进了院子,来到了会客的花厅,其他下人则都被庄华派去协助鸠奇处理捉鬼现场。

之所以要处理现场是为了防止有人识破庄华弄得小把戏,那些脚印不过是庄华和鸠奇白天的时候用油在地上涂出来的,因为因为在华府门口自然不会有人在那里来回走,从而破坏脚印的队形。

至于为什么会正好引向程隽的藏身所在,是因为早晨的的那滩狗血泼出来的方向就是从西边泼出来的,所以庄华猜,若今天还有人搞恶作剧,多半还是会站在那,因为她亲自去看了,西墙角那边很利于逃跑,这么一个好地形没必要lang费啊。

这个世界对鬼神很是敬畏,万一被人发现她装神弄鬼,难免平添一桩麻烦事,对于庄华善后的举动,鸠奇很赞同,不过出发点不同,就其实怕人发现这个秘密之后就会来模仿,断她财路。

青繁本来想留下来嘲笑嘲笑程隽的,但是被庄华以“女孩子半夜三更与外男同处一室成何体统”为由赶走了。

于是花厅里只剩庄华和程隽两个人了。因为法事已经结束,故而花厅里的灯又都点亮了起来,一片温暖的光亮驱散了不少恐惧。

程隽找了一个最靠近庄华的位置坐了下来,手里捧着庄华命下人拿过来的烫过的酒,一张颜色丰富的脸时而惊恐时而警惕的打量着花厅的上下左右乃至犄角旮旯,看到庄华的时候才会好一点,于是,最后程隽就直勾勾的看着庄华,像看小偷一样。

庄华就淡定的坐在主位上,任凭程隽不安的举动结束,安静下来看着她之后,庄华才说:“我已经派人去通知程公子家里了,估计他们马上就到了。”

明明是好无语起起伏和深意的话,硬生生的让人听出了嘲讽意味,程隽也反应过来自己实在是很丢人,但是在方才那种惊吓之后谁还能淡定的下来?程隽一看一派从容淡定的庄华,败下阵来,好吧,他承认有人能做到。

庄华还以为这火爆性子的程隽大少爷怎么也会呛声两句,结果程隽一声都没吱,,庄华颇为惊讶的打量着程隽,眼中还残留着惊慌,手还在微微颤抖,庄华有些歉意,真把人吓的够呛,恐怕回家也得天天做噩梦了。

想到这庄华语气放轻了下来,问道:“今天早晨我家门口的狗血是你泼的吗?”这个时候问问题不仅可以转移注意力让程隽不再沉浸与方才的恐惧当中,而且这时候心防最弱,最容易套出话来。

程隽吭哧吭哧半晌,庄华也不着急,就等着他回答,最后程隽还是受不了这满室寂静,气急败坏的喊道:“是我泼的又怎么样?你奈我何!”

庄华心中点点头,这孩子总算恢复正常了,他要是再文静下去就真出问题了。庄华说:“我确实不能拿你怎样,我一无官爵,二无武艺防身,又能让你如何。”

程隽暴躁的揪了揪腰佩上的璎珞,又是这种明明不带歧义,却硬是让他听出嘲讽之意的话。可是“他”确实没说错啊,程隽早就查好了,华庄,靖国人士,初到寥庆,这处宅院也是刚买了没几天,没有在朝廷任职,也没有到哪个世家担任客卿,幕僚之类的,再看“他”的身形,比他瘦了两圈还有富余,就算会武义凭他的力气也打得过了,何况他虽然不学无术,但是招式还是会一点的。

可是怎么就这么憋屈呢?程隽腾地一下子站起来,手指着庄华说:“你少来,说话阴阳怪气的,我看这个府邸最大的邪祟就是你!”

庄华故意睁大眼睛做出惊讶状,“竟然让你识破了。”然后自言自语道:“我活了一千多年,换了几百个人的身体,这具身体眼看就要坏了,不如下一个就是你吧,也正好灭口,免得你把我的事情传出去。”

本来庄华这一番话只是说笑,放到原来的世界小屁孩都不会信,但是经不住妆化这张严肃脸和没有起伏的语气啊,再加上这个世界的人对鬼神之说十分信服,而且程隽和庄华也并不熟悉,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的效果是不可小觑的。

程隽脸色煞白的后退两步,庄华也随之从坐榻上站起来,上前一步,“你怕我?”庄华还在开玩笑,可是程隽不知道,庄华也不知道他不知道(三狐:我有点错乱……庄华:我也是。程隽:我最乱。),故而,程隽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庄华才有察觉到程隽的不对劲。

还没等庄华说些什么缓解误会,在牙行见过一面的程围来了。

因为庄华吩咐过程府来的人不用通报直接让进来就行了,故而程围直接就进来花厅里了。大半夜的登门实在是很失礼的事情,程围一进来就对庄华拱手躬身施了一礼,“程围见过华公子。我家公子给您添麻烦了,在下代家主向华公子赔礼了。”然后又是深躬一礼。

庄华对程围这人的印象不错,上前扶起程围道:“程家宰多礼了,只是举手之劳,何须言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