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杀个痛快(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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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阿爷,这棵树是你的,这棵树是我的,小叔,你就将就些,用这根木棒得了,不过,小叔你要注意了,千万不要离我们父子俩太远,否则的话,还有,小叔,你只管往马腿上打就得了,还有你们,尤其是小娘,还有蛋蛋,你们两个要约束好兄弟姐妹们,就躲在这里看着好了,可不要露出头去,让我们分心。”

终于,杨恒盼望的日子到来了,那就是那白蜡树出蜡了,也就是它们已经到达最柔韧的时候了,幸亏杨恒来的正是时候,如果再稍晚一些时间来,这段时间也就过去了,于是他二话不说,挥刀就砍断了三棵树,可等着砍第四棵的时候,这个时机就已经过去了。

“我说侄儿,你真是运气,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你赶上了,其它的也还可以砍的,来制作一些合用的长武器的杆也还将就,甚至说算是比较好的武器杆了。”小叔在一边羡慕的说道,别说他手里没有这种刀,就是有,他也不可能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把这几棵树给砍断,就是一棵都很难的,所以要说这杨恒运气真好。

“还是算了吧,小叔,你看这也没有几棵了,还是留着吧,说不定等来年或者以后还需要取用这树木呢。”杨恒直接否定了小叔的想法,很快他就把自己用的跟老爹用的给修整了一下,说是修整,也只是把整个干上的一些枝桠给砍了去,还有剩下的那一棵则是给修成了一根木棒,削下来的枝桠也没有浪费了,而是给弟弟妹妹们每人制作了一根鞭子,其实这树木并没有小叔说的那么邪乎,可它的柔韧性真的很好的,如果不是很出力的话,就是连一根细枝条都很难砍断的。

“小子,你就给我这么一棵树呀,这也能当做武器,还不让人很快给砍成秃子么,你还不如直接也给我砍成跟你小叔手中一样的木棒呢。”老爹在一边不高兴了。

“阿爷,你说你感觉手中的武器是重了呢,还是轻了。”杨恒反问道,“嗯,不是很重,不过二三十斤的一棵小树罢了,太轻。”“是啊,你这都感觉到轻,可小叔手中的那根木杆连二斤都不到,阿爷你认为你用着合适么。”“啊,那就算了,还是这么用吧,今天难道我就用这个练习了。”

“是啊,走,我们继续练习棍术去。”可杨恒想不到的是,巧事遇多,此时外面已经打起来了,就在昨天,在城里的府兵都知道了这仗就要打起来了,可却没有办法来通知老爹,以致尉迟大将军都发了一通火,这仗打起来了,还有一个百夫长没有到职,你这校尉是怎么干的,百夫长你就不能让他住在城里,或者是附近的么。

“要不,将军,卑职安排人去招呼这个百夫长来。”校尉谦卑的在尉迟大将军面前说道。“还是算了吧,不要你安排去叫人的人在半路也跑了,就这么着吧,先临时找人代替当这个百夫长,如果能够指挥得当,我会提他为百夫长的,甚至更高的职务。”书中暗表,此尉迟大将军,自然是历史上有名的黑面门神尉迟恭了,虽说此人心计也是不错,可武人么,自然有他暴虐的一面。

“你,叫什么,就是你了,先代替百夫长的职务。”他眼睛一瞪,顺手一指,自然是指着了老爹这个百夫队里面排头的一个了,要知道当初老爹安排这个排头可是费了心思的,不但要挑选外型好的,还要挑选军事动作好的,自然他站在排头一动不动,就跟一尊煞神一样,让尉迟大将军一看就喜欢上了他,所以才直接点了他暂代百夫长,就是老爹也是这个安排,老爹不在的时候,都是他代理百夫长的。

“回将军,小的姓田名横,小的接受将军的任命。”这个田横干脆利落的接下了这个任命,而他的回答更加让尉迟大将军喜欢。

“你不错,等这仗打完了,可以到我的手下来干。”“谢将军。”还是如此,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好了,大家都布防吧,敌人在明天早上也许就会打来了,你们可是要给我拿出你们的勇气来,这可是陛下登基后的第一战,你们可不要拉稀,散了吧。”

“为吾皇陛下效命,杀。”这个田横又有什么鬼点子,这是在尉迟大将军心中想的,在他说出散了的话音之后,其他的队伍都是稀稀拉拉的各自离开了,而老爹的百夫队则是喊出了一声口号,然后用跑步四散离开。

这,很威武么,可以学习一下,不过临时尉迟大将军可是没有想法再次叫田横来了,这人能不能用,还是要等他在这场战斗中活下来才能成,否则现在费再多的力气也没有什么用处的。

“冲啊,杀啊……”“嗬嗬嗬”果然,第二天天刚刚放亮没有多久,远处的敌人就冲了过来,可以看出这些突厥人是来捡便宜的,甚至说他们也都没有准备好,就是因为感觉此时的大唐正是内部虚弱的时候,这才仓促组织起了二三十万的人前来捡便宜,所以,如果让他们攻城的话,那是万万不成的,这也是后来李二虽然受了委屈,丢了面子,却没有让敌人攻入长安城的原因所在。

而尉迟大将军也是看出了对方队伍的虚实来了,这才没有守城,而是直接出城进行野战,要知道此时是唐初,正是唐军大旺的时候,也就是在长安附近的兵力少了一些,否则这些来犯的突厥兵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是一个问题。

“第一队刺,第二队刺,第三队刺……”在战场上乱糟糟的互相掺杂着混战的时候,唯一有一个地方却是很平静,只听到一声声的呼喝声,还有就是刺枪入肉的声音。这自然就是老爹训练的这个百人队了,那个田横并没有站在队首,而是站在整个队列稍后的地方,这样可以掌控这百人的全局,也可以指挥这百人,这百人分成了几个横队,手拿长枪正一枪一枪的刺了出去,如果对方有马匹冲了过来,他们会让开身子,让身后的士兵配合把这个骑兵给灭了的,再说,他们这队并不是冲在最前头的,现在所在的这个位置真是捡便宜的位置,对方的骑兵的速度被前面的士兵给降下来了,那么就跟步战已经差不了多少了,对付一个骑兵往往用两列兵两枪就能够解决一个骑兵,首先是前一列把对方的马给刺死,或者刺伤,后面的再紧跟上去刺人。

那位说了,用箭,敌军骑在马上,尤其是单面马鞍的马上,能够用箭的人有几个,那要多好的控骑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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