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匕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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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有命,我非去不可。”付宁一笑道。

杨蕴秋一怔,终究没再多说。付宁也不是一个会听人劝的人,娃娃到很高兴:“秋哥,你该跟着一起去,也该回基地把后续的事儿处理干净了,还不知基地现在怎样。”

对娃娃来说,基地是它的身体,二者不可分割。

杨蕴秋不语,其实他并不想再回蛮荒森林,那个地方带给他的阴影极大。

只是修士修心,凝炼神魂,面对惧怕的东西,也十分必要,他终有一日,一定得回蛮荒森林一趟。

天色大亮。

长苏镇一向是平凡而安静的小镇,最近的热闹,让居民们多少有点儿不习惯。

杨蕴秋熟门熟路地带着付宁,走到东街的小食铺,小食铺也没有名字,更没有招牌,却是干干净净,食物也新鲜。

两个人一人要了一碗粥,细细品尝,在冬日的清晨,有一碗热乎乎的米粥下肚,浑身舒坦。

“郭宇,郭小哥,你行行好,先把我那一万金币还了吧,你再不还钱,我周转不开,家里的老店恐怕开都开不下去了。”

杨蕴秋一抬头,就看见郭家那个三小子双手抱着一具铠甲,坐在对面酒肆里,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喝酒吹牛。

南街杂货铺的方大娘也在,正满脸焦躁地冲着他哀求道:“郭宇,你们家是长苏首富,家里金山银山用不尽,一万金币,九牛一毛而已,你就发发慈悲,还了我。”

若不是实在为难,又觉得此事对郭宇来说,实在仅仅是小事一桩,她也不会真豁出脸面不要,纠缠不休。

郭宇一脸的不耐烦:“你着什么急,没看见我刚买了一具铠甲,正手头紧呢,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你就是。”

随手把方大娘推开,细细地摩挲那具银色的半身甲:“看看这颜色,看看这质量,真不愧是莫菲莫大师出手,就是苏正和亲手打造的宝刀宝剑,砍到我这宝甲上,也要豁口。”

周围几个和他玩的好的朋友,跟着附和。

“别说在长苏镇,就是在天墉城,那也是独一份儿,郭哥有福气。”

“没错,没错。”一个大早晨就喝酒喝到醉醺醺,满身酒气的浪荡子,嚷嚷道,“要我说,宝甲还是得要莫大师做出来的,绝对天下第一。”

他们说的热闹,方大娘被推搡开,满脸无奈,走到门口坐在石阶上,默默垂泪。

酒肆老板也很无奈。

长苏镇是个小镇,他们这些做生意的大部分互相熟识,酒肆老板以前和方大娘也有些来往,不免叹气,低声道:“哎,方大娘,你也是糊涂了,郭宇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怎能借钱给他?”

方大娘无奈:“哎,若不是前天阿毛他受了伤,丹药太贵,家里实在周转不开,这笔钱我是真没打算要他还的。”

半个月前,一伙奴隶贩子带来个小姑娘,要卖到燕香楼去。

那燕香楼是什么地方,说是青楼瓦舍都是抬举,做女伎要是做成了燕香楼的女伎,没个两三年,人必死无疑,正好,那郭宇也相中了这个女子,只是奴隶贩子要价极高,居然要三万金币,他没带那么多钱。

方大娘觉得,那女孩子跟了郭宇,纵然不是好选择,但再怎么说,也比沦落青楼要好,就借给了他一万金币,补齐款子。

她也并不是乱发慈悲,长苏镇的民风淳朴,却也彪悍,家家户户都不宽裕,很少有人会烂好心。

只是方大娘早年也有过两年沦落青楼的经历,最后碰到了好人,替她赎身,娶了她,她才能安安稳稳地活到现在,如今,见到可能会遭遇同样事情的少女,就不免有同病相怜之感,一时动了恻隐之心。

一万金币,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数目,要拿出来,着实是相当不容易。

郭宇一伙人,得意洋洋地在那儿吹嘘自己从天墉城,用十万金币买回家的宝甲,对方大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付宁皱了皱眉。

他们修士无感敏锐,虽然离得不近,但那边儿发生的事还是清清楚楚地传到他的耳朵里。

这个郭宇生得还算相貌堂堂,身量很高,就是嘴角有一颗黑痦子,一张脸都变得让人讨厌。

付宁坐得端端正正,他这人自是不会把一个**样的人物放在眼里,连理会一下,恐怕都会觉得脏了自己。

杨蕴秋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碗里的米粥吃干净,叹道:“没胃口了……小梅,你来。”

围着围裙煽火的女厨娘擦了擦手,凑近。杨蕴秋就抬起头,和她咬了咬耳朵。

那女掌柜随即一笑,轻轻巧巧地就从案上捡起自己那把剁碎骨头用的,缺口剔骨刀,还有一把菜刀,塞到杨蕴秋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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