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降大任我来也23(2 / 2)
罗罡迟疑,道:“知府大人临走时,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像是杭州有急事,我家老爷也摸不清知府大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会不会和这件案子有关?总之,知府大人近日异常,我家老爷坐立不安,想问问那批银子到手没有,还有近日山寨可有陌生的人?”
说到这,赵东辰面色一惊,赶紧撇着脸装醉,想起来了,这个陈三就是沈家二老爷的跟班,狗腿子。
李宗明也注意到,这个陈三有几分面熟,听他一口一口“我家老爷,我家老爷”,这才联想到沈家。因为,知府大人是被沈家的人接到永安,接手这件案子。显然,和这帮劫匪勾结,绑架沈千万,沈建华是主谋之一,脱不了干系。
罗罡并不觉得这个知府大人有多大的作为,三番两次被军师略施小计,轻易地把银子拿到手,还不留线索地让知府大人无从查证。这就说明知府大人是个草包,做事不用脑。
不过,沈建华一直盯着知府大人。突然,觉得知府大人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有异常举动。那就不得不怀疑,知府大人另有所谋。
只可惜,两天前,二当家护送军师押着三十万两银子去了陕西,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寨子里没有军师,这种伤脑筋的事,罗罡拿不定主意,只好推辞道:“你回去告诉你家老爷,就说本王知道了,知府大人那边,本王会留心的。还有,三十万两银子已经到手。”
陈三点了点头,一一记在心里,没有多问三十万两银子是如何得手的。却有一事支吾半天,道:“我家老爷想问大王,为何这一次赎金索要三十万两?”
“军师说这件案子不能再拖,赎金能要多少是多少。”
“大王的意思是,这件案子到此结束了?”
“没错,本王正是此意!”
陈三再次斗胆,道:“我家老爷最后想提醒大王一句,不要忘了之前的约定。”
罗罡不耐烦,道:“放心吧,本王说的话,就是皇帝老儿的圣旨,说一不二。”
“多谢大王!”陈三坐在酒席上,拜了拜。接着,吃了几碗酒,向大王、寨子里的兄弟道喜。
赵东辰听明白了,陈三是受沈建华的指使,向罗罡告密知府大人有异举,让寨子里的兄弟小心为妙、多加防范。除此之外,也是为了弄清这三十万两赎金是不是最后一次交易。如果是,那就要罗罡履行承诺,不要忘了之前的约定。
沈建华和罗罡之间的约定,是什么呢?
赵东辰认真分析,沈建华和沈千万是亲兄弟。然而,沈建华却出卖了沈千万,致使沈千万被劫匪绑架。再接着,沈建华请来知府大人调查此案,暗地里却把知府大人的行踪一五一十告诉了劫匪,不让知府大人破案。如此一来,劫匪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九十万两银子的好处。那么,沈建华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这还用问吗,没有沈千万,沈建华就可以一手遮天,掌控整个沈家!
想到这,赵东辰的背后凉出汗,做兄弟做到这个份上,算是心狠手辣的。
如此看来,这帮劫匪拿到银子,是不会放过沈千万的。没准,沈千万活不过今天。
赵东辰这才清醒意识到,赶紧想办法去找沈千万,要在罗罡下命令之前,把沈千万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不巧的是,陈三刚走,罗罡对一个小罗喽耳语几句。接着,那个小罗喽不声不响退下。
赵东辰心想坏了,罗罡十有八九吩咐小罗喽去把沈千万解决掉。毕竟,赎金拿到手,军师没有打算接着向沈家索要银子,沈千万的命已经不值钱了。
赵东辰对师爷李宗明使了个眼色,关键时刻,还是师爷明白他的意思,带着马忠、刘大保悄悄地离开酒席。
为了不让这帮劫匪起疑,赵东辰本着大无畏的精神,再次挑战罗罡的酒量,成功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李宗明、马忠、刘大保悄悄地跟在那个小罗喽身后,东倒西歪,走出酒席内堂,来到关押人质的洞府。
洞府很深,光线不好,点着几处灯火,沿途有手持大刀、头扎红条的劫匪把守着,约有十几个人。
自从沈千万被劫匪劫了,掳进山寨,就一直关押在洞府一间密不透风的地牢里。地牢阴暗、潮湿,不是他这种有钱的富商待过的地方。然而,成了这帮劫匪的阶下囚,沈千万早就忘了,他是杭州城屈指可数、有名的富商。他现在不奢求什么,只奢求这条命还能继续活下去。
然而,每当有人靠近时,沈千万却吓得半死,害怕他们把他拖出去砍了。每时每刻生活在恐慌中,沈千万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在想,那些乞丐就算没钱每天跪在地上向别人讨钱讨吃,也是幸福的,至少他们有活下去的希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