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神灵战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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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凡看得眼眸放光,心中热血沸腾,这么多东西,若是交给日后的精神文明,那么绝对可以让精神文明的整体势力增加好几个档次。

“初等伪神套装16套!单独兵甲32件!(一个套装有8到10个单独兵甲组成,有的更多)中等伪神套装3套!单独兵甲18件!”

洛凡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并没有高等伪神套装和巅峰伪神套装,连单独兵甲都没,估计都被风月家族的高层给使用了。

宝物不用,那是糟蹋。

将这些兵甲类清单看完,接着是古卷秘笈,鬼神境和半神境还有伪神境的修炼秘笈都有,鬼神境的大约几万卷,半神境的七八千卷,伪神境的十八卷!

这些秘笈都被直接收进火之文明城市的储藏室,严加封锁,日后可以交给精神文明。

随后便是丹药类。

这些丹药自动悬浮半空,形成河流环绕,粒粒饱满圆润,大约有28万多,里面不乏一些增强体质的丹药,都是风月家族用来培养族内天才使用的东西。

洛凡看了一眼,也都收进火之文明空间,等日后需要时再使用。

除了这些东西外,还有其余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人造氧气球,人造小太阳(型号较小,约火球大),还有一些不知名兵器的碎片,以及神秘怪物的骸骨。

“老大!”古德老人忽然兴奋道。

洛凡转头望向他,“什么事?”古德老人操控着符文机械人,从一堆杂物里面,捧出一大堆饰品,如戒指,项链,手腕等东西。

“这些东西上面,都有空间连接点,里面有许多空间,在这些空间里面,装着好多的东西。”洛凡怔了一下,手掌一抓,将这些饰品里的空间查看了一下,立即便发现,在这些空间里面有许多东西,有的是放置着飞船,还有的是放置着一些兵甲,药物等等。

以洛凡的眼界,也不由暗吞了口唾沫。

真的发大财了!

不愧是风月家族,在整个碧水城都是响当当的势力,传承上百万年,家族里面经营这么久,底蕴强大,如今却被洛凡一锅端,抢走了三分之一的财富,可想而知他现在是怎样的暴发户。

洛凡丢给白雪晴查看一下,将这些戒指里面的东西也都取出来,在这些戒指空间里面,大多数都是飞船等大型物品,放置在石室内占地方,所以才收进空间折叠袋中。

完全清点一遍,大约是八万艘血核境星际战舰!

还有六艘伪神初等战舰,一艘伪神中等战舰。

洛凡看完之后,目光忽然落在了不远处那艘残破的古老战船上,这古老战船通体残破,满目疮痍,似被无数激光贯穿,炮管折断,船身窟窿如雨点一样,旗帜破烂,布满灰尘,似是尘封了无数岁月,都不曾使用过。

洛凡对白雪晴道,“去鉴定一下,材质是属于什么级别的。”

白雪晴微微点头,向这艘残破古老战船走去,通过火之文明城市携带的精密仪器鉴定一会儿,很快得出结论,“是一艘初等神灵级飞船,不过已经残破得很严重。”

“神灵级飞船?”洛凡怔了一下,随即眼眸中霍然精光一闪,问道,“有没有修复的可能?”

白雪晴怔了一下,沉吟少许,“要修复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以我们的仪器,根本无法修复神灵级飞船,而且,需要的材料也是海量。”

洛凡沉吟了一下,从怀里取出小九鼎,身影一动,来到了这艘古老残破战船面前,开启九鼎的熔炼系统。

刷!!

九鼎上面焕发出一道奇异豪光,将整艘古老残破战船笼罩,收拢进去,完全收进酒杯似的小黑鼎里,设置成熔炼主对象。

洛凡沉吟了一下,将那六艘初等伪神星际战舰都收入进去,设为副熔炼对象,然后开启熔炼。

小九鼎微微颤动了一会儿,便恢复平常,洛凡将意识渗透进小九鼎里面,这里面是一个偌大广袤空间,正中央悬浮一艘古老残破战船,在熔炼了六艘初等伪神星际战舰后,这飞船的表面窟窿稍微少了一些,不过依旧没有什么好转。

洛凡眉头一皱,沉吟了一下,忽然转过身来,九鼎对准符文飞船,在古德老人的尖叫下,将符文飞船收入进去,设置为主对象,这艘残破神灵级飞船为副对象。

并且在同时,洛凡将地面上一些无名兽骨都丢进了小九鼎里面,这些无名兽骨最低都是泛着伪神级能量波动,甚至还有的是更为浩瀚磅礴的气息……“熔炼!”

小九鼎微微一颤,过了良久,才缓缓平静下来,里面堆积的几万具不知名怪物骨骸,还有那艘古老残破战船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艘崭新的飞船!

这艘飞船通体黑金色,长达万丈,仿佛一头匍匐的怪物,泛着令人心悸的气息,周身一道道漆黑炮管,泛着冰冷光泽,通体花纹奇异,宛如铁水浇铸而成,带着古铜色气息,比原先的符文飞船更加沉稳,多了几分古老气息。

洛凡意念一动,“老头,出来。”

这飞船寂静了片刻,里面舱门霍然打开,古德老人从里面飘飞出来,仰头哈哈狂笑。

“哇哈哈,嘿嘿,桀桀,哇咔咔……”

古德老人嘴里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过了许久,才缓缓收敛,随即便察觉到洛凡的意念,连忙嘿嘿笑道,“老大,这一次真的是要翻天了!!”

洛凡心中微微震动,表面却神色如常,“说。”

绿符人老头满脸得意洋洋,“本来熔炼那古老残破战船,我的宝贝飞船最多只能达到伪神巅峰级别,可是在刚才的熔炼中,那些不知名骨骼中,有一具超神兽的骨骸,这超神兽骨骸上面残留浓郁神力,蕴含一部分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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