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敢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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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成全了一个青春的悸动。我想,这么多年来我还是忘不了他,我喜欢了整个青春的大男孩儿。向云书,至今为止,提起这个名字我的心都会觉得漏跳一拍。多少年以来,我以为我忘了他,可又听见他熟悉的声音时,我才知道我忘不掉。

有些人,是一辈子的劫。

我是刘梦萦,小名念念,我和向云书是初中同学,现在想来仿佛还在昨天。

书上还说,最铁的关系就是三个人,所以在熊熊,大鱼和燕子之间,我总是被排外的那一个,熊熊和燕子的关系是我们四个人里最好的。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能好一辈子,就像郭敬明的小说里描写的姐妹花一样,一阵子吵,一辈子好。

可事实证明我只是想多了。

记忆里的五月,初夏,鲜花拥抱着这个小县城,碧蓝的天,洁白的云朵,还有火辣辣的太阳。不是十多年后被雾霾笼罩着的都市。

一切都干净得美好。

我和大鱼吃着在小卖店里买的五块钱一支的雪糕,顶着大太阳往体育场走去。今天是校运会的最后一天,这也是我初中最后一年参加运动会了。

“嘭!”枪声响起,男子1000长跑开始,我有些无聊的靠在观礼台阴凉的影子底下,看着一群女孩子泛着花痴。

“念念,你看2道跑的好快,天呐,一直保持这个速度就算是进省队也可以了吧!”大鱼感叹,要知道她爸爸是市队的教练,她对这些格外敏感。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很标准的动作,转过这个弯道他向我们这边跑过来,我们视线仿佛在空中接触了一秒,我忘了手中的雪糕,觉得这个夏天也不是这么燥热了。

有人评价金庸小说里的杨过,一见杨过误终生。

我想,是不是当初没有看见他运动会上矫健的身姿,没有那一秒目光接触的错觉,就没有后来的那些难过,和夜里暗自留下的眼泪。

无需我多打听,燕子就告诉我他是向云书,三班的向云书。

彼时,我们还不认识。

再次见到向云书的时候,是在英语老师的办公室,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三班的班主任。

我错过他,站在离老师更近的位置,“王老师,我来取这一次的试卷。”我是英语课代表,王老师见到我面色好一些,我暗暗算着打铃的时间,和王老师说了几句班级的情况。

在我迈出办公室的时候,铃声刚好响起,我低头,余光看见王老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挥手让他回去上课。

向云书追上我,“刚才谢谢了,你是二班的刘梦萦吧,我知道。”

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你认识我?”

我的表情似乎娱乐到他了,他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老班经常在我们班说过你,我们班的燕子和你经常在一起,听她说过。”

“哦。”我心跳的有些快,“上课了,我先走了。”抱着试卷我先往班级里走,可我们班和三班是紧挨着的,之间他在后面慢悠悠的跟着我,进教室时,我忽然转身,见他嘴角带着笑意,我快步走进教室。

趴在课桌上,我想此刻我的脸一定很红,右手摸上心脏的地方,那里扑通扑通的跳的很快。

我想,我是喜欢他了吧。

青春时的喜欢,都是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了,日记本里是他的名字,人群里能一眼就找到他,有时从他们班走廊经过的时候,会假装不在意的回头,只为了多看他一眼……

在别的女孩口中听到他的名字,心里虽然苦涩,却还是会竖起耳朵,听一听到底说了什么……

尤其是燕子,在四个人里她是最花哨的,和许多男孩子都玩得来,每一次她都会在我面前讲和谁一起说了什么笑话,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

向云书的名字在她口中被提到过多次,我总觉得有些炫耀的感觉。向云书在二中是隐隐有学生王的架势,会唱歌,会跳街舞,运动很好,当然和那个年纪所有中二的男孩子一样,他会侠肝义胆的打架和躲在厕所吸烟。

但在花痴的女孩在眼里,那就是帅极了。

当然,也包括那时候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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