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李贞案(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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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否将贿赂藏在了别处,李贞也并不承认,这时候应天府尹薛均忽然道:“若是他的确不知道自己收受了贿赂呢?”

见众人都望过来,薛均就道:“诸位大人,难道忘了刑部主事刘宁一事?”

经他提醒,大家才想起来,不约而同的低叹了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曾经有人将银子藏在西瓜里面,送给了刑部主事刘宁。刘宁自己不知道,也没有发现,倒是他的妻子安氏剖瓜,发现了此事,而且立刻告发了上去。

安氏告发的是自己的丈夫收受贿赂,然而此案却得到了皇帝的褒奖,认为安氏贤明,能“佐夫大义”,还赐给她白金二百两。

这个案子背后,其实是皇帝鼓励官员的家庭内部互相揭发——因为高炽说的没错,皇帝任用酷吏专以攻讦揭发为能,日日纠劾诸司,几乎无一日安宁。所以永乐时候的政治生活,告讦盛行,锻炼成狱,这种情况不止出现在官场之上,而且出现在百姓生活之中。

这个案子其实有很大的隐情,比如说刘宁的西瓜里剖出银子的事情,其实是都察院的一位与刘宁有嫌隙的御史,引诱行贿之人想出这个办法,此人准备告讦刘宁收受贿赂,刘宁知道了,为了自保,只能叫安氏提前揭发自己,以获得舆论上的同情和主动。

安氏不上告,自然会有人告,不止那个与他有仇的御史,其他御史但凡知道了一点风闻,就一定会用尽各种恶毒的修辞,将刘宁说的罪不可恕——因为大环境就是这样,大家都在告密,尤其是陈瑛手下的御史,若是不告密、不揭发,反而会被视为无能,就出现了采用钓鱼执法即诱人犯罪的方法,引诱官员犯罪,然后达到弹劾成功的目的。

所以高炽说的“大环境就是你争我斗,谁敢心无旁骛地办事,谁都得留五分心思,以免被人从背后捅了刀子,风气被这些科道言官、督察御史给带坏了”的话,的确一点都没错。

但是张昭华知道,这一切的源头不在高炽即将要处置的陈瑛这里,而是在皇帝身上,是皇帝要控制官吏军民,是皇帝编制了一套由酷吏和特务为主体的监察侦缉大网,将一切都置于自己的掌控之内。

诸人连连点头,汤宗就开始盘问堂下的四个被指控行贿之人:“你四人是否有将贿金,暗藏在某一处,交给了不知情的李贞?”

四人同时摇头,因为这四人是皂隶,不像李贞这样是读书的出身,所以身强体壮,挨了酷刑也还撑得过去:“俺们都是穷人,哪里能贿赂地了李主事!俺们也没什么事情,能求到他头上啊!”

汤宗一想还真是,因为李贞这个兵部主事不同于掌握着官吏考核的吏部主事,或者主管钱粮的户部或者操控刑罚的刑部,他所管的都是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而李贞虽说是武选司的主事,他也许能对其他人有帮助,但是对这四个皂隶,那是一点都没有用处的。

因为皂隶这种衙门里跑腿的差役,在户籍上,是更改不掉的贱籍,从事的也是贱役。本朝衙门皂隶穿青色布衣,交领、窄袖长袍,下打密褶,腰间系束红布织带。地位更低的,穿青衣外罩一件红布马甲,腰系青丝带。俗语说的“贩夫皂隶”所指的就是他们这样社会地位低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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