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地精王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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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软蛋儿子,别哭丧着脸,你老妈我死后说不定能变成欲魔,可比现在要好看多了。”

公子起在另一个世界的另一位母亲绝对没有益阳夫人叔赢慈那么美丽娇艳。恰恰相反。这是一只身高不高于四英尺(1.2米)的小东西,看上去真的非常丑陋。她的脸部宽阔,鼻子扁平,耳朵很尖,嘴巴很大,嘴里还有尖细的毒牙。扁平的前额往后倾,细长的手臂下垂到膝盖的位置,皮肤也是污秽的杂红色。

这就是地精,除了会下崽子之外不值一提的地精。

倚靠在山洞石壁上的雌性地精从口中咳出来的却也是鲜红的血液,里面还夹杂着内脏的碎片。在她的腹部还有一个大大的伤口,都可以看到里面蠕动着的青灰色肠子。

公子起知道自己的形象和这位老妈差不多。不过作为雄性成年地精,他要高大健壮一些,不过这“一些”也有限得很,只是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差不多。

不过他浑身上下布满了诡异的黑色刺青,这种刺青常人多看几眼就会头晕目眩,搞不好还会变成疯子,因为这是地狱魔鬼的赐予--渎神之语。

公子起身上也是遍体鳞伤,左手还上着夹板吊在了胸前。不过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把最后一个“治疗微伤”扔在了自己母亲身上,这才有气无力地说道:“老妈,你就省省力气少说两句吧。”

恢复了一点精力的地精母亲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哈……老娘真不知道当年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杀了那么多的同族献祭。最后好不容易召唤出了魔鬼把你老妈我给上了……还真特么爽……咳咳咳……”

治疗微伤显然对她的伤势并没有什么帮助,她再次咳了一大口血,仍然带着欢快的语气说道:“怎么会生下你这个软蛋儿子,一点都不像是我们地精……更不像是魔鬼……”

“地狱在下!要不是你成了术士,我还以为自己发了一场春梦呢。”

没有枉费自己放弃生育其他后代的机会,自己唯一的儿子不但自小身体健康,不然也活不下来;而且有着远超普通地精的智力,甚至比自己还要聪明;他更是一位强大的术士,刚会爬的时候就会使用魅惑人类,这才没有死在人类捕猎者的手中,倒是为部落添了些肉食,绝对没有辜负他的炼狱血统。

只不过他的心肠太软,软到不可思议,宁愿自己挨饿都不肯吃人类还有同类地精的尸体。自己有一次都发火了,把他关进一个小山洞,除了人肉和地精肉什么食物也不给。可是最后自己儿子都饿晕了,却没有碰一下加了盐的美味肉汤。

公子起翻了一个白眼,作为曾经的贵公子,他当了十几年地精可是还没习惯如此直白的说话方式。

他心里知道自己母亲已经把全部神术都用光了,自己唯一一个治疗法术也用在了她的身上。要是没有奇迹的话,她怕是挺不过这一关了。

所以心头沉重的公子起只好随口应付道:“老妈你不是说自己是公主,而我是最后的地精王子吗?所以作为王子,我总归有些特殊之处的吧。”

他母亲有些恍惚地道:“是啊,老娘可是高贵的地精公主啊。本公主应该居住在高耸入云的钢铁城堡里面,乘坐着巨大无比的飞艇巡游四方,身边还环绕着闪亮的机甲骑士……”

伤口的疼痛让她从幻想回到了现实,雌性地精看着自己的伤口,沮丧地说道:“可是现在几只臭臭的食人魔就把老娘这位高贵公主给干掉了!”

公子起知道自己老妈有时候会变得疯疯癫癫,不知道是因为当了萨满的关系,还是因为她一直翻看的那几本古地精留下来的书籍。

他也从母亲那里学会了古地精的文字,知道那些书里面说在巨龙自相残杀成为稀有动物之后,在精灵从树上爬下来学会生火之前,统治这个世界是他们地精一族。

地精们统治世界依靠的不是他们孱弱到抵不过巨龙一指头的躯体,也不是诸神赐给精灵们的各种神奇的魔法和神术,而是他们拥有的聪明头脑。

依仗着地精们发明的科学技术,他们建立了极为辉煌的文明和无比辽阔的帝国。对当时的地精来说,精灵不过是只会爬树的猴子,人类还是连火都不会用的裸猿,矮人是只配为他们挖矿的奴工,而兽人还是和野***配的畜生。

不过正因为如此,骄傲自大的地精们信仰“科技”,更确切地说是他们自己,而不敬诸神。

所以这个帝国早就被诸神所钟爱的精灵所推翻,成了明日黄花。地精也被愤怒的诸神诅咒,不但失去了它们的科技,也失去了它们的智慧,几乎已经不能被称之为智慧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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