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给她个永生难忘的教训(1 / 2)
薄悠羽已经就让雷劲琛陪她去参加高级酒会的事情磨了雷劲琛好几天了,可雷劲琛一直没同意。
其实她也知道,雷劲琛向来不喜欢那样的场合,但是她有自己坚持的理由。
薄悠羽万万没想到,乐小汐那个贱人竟然能罔顾那个野种的小命,不仅回到了A市,更甚至于准备接手江氏。
初得到这个消息,她还有些不相信,乐小汐那个贱女人不是表现的对那个野种非常疼爱吗?现在除了她外公,可没有人能有把握让那个野种安安全全的活下来。
薄悠羽一直觉得上天是眷顾她的,否则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她创造机会,五年前她准备放弃,默默的看着雷劲琛跟别的女人幸福的时候,江雅珑找到了她。
而那个时候她才知道,江雅珑已经丧失了跟她抢雷劲琛的可能,因为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天知道她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有多么窃喜,就想贫穷落魄的人一夜之间爆发一样,然而还没等她的高兴几分钟,江雅珑就告诉她,雷劲琛爱上了那个叫乐小汐的女人。
乐小汐?
乐小汐是个怎么样的?是个卑劣低贱的下等人,用恶劣的手段勾引了雷劲琛,害她失去了江家大小姐的身份,失去了雷劲琛的爱,失去了林宸东那么好的白马王子,乐小汐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贱人。
老天一直是眷顾她的不是吗?每每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给她希望,就如同这次一样,雷劲琛言词凿凿确认不会去参加,却在宴会的前两天突然告诉他,他陪她去。
那一刻,薄悠羽是惊喜的,惊喜雷劲琛对她的宠爱,一个向来不喜欢那样场面的男人为了她甘愿忍受那种场面,那他该是有多爱她啊。
薄悠羽不由的幻想,是不是如果没有催眠,雷劲琛也会如现在这般爱她,毕竟他们同床共枕整整五年,就算是培养习惯也该是有了。
雷劲琛不定已经习惯了宠着她、爱着她的生活,不定因为她对他真挚的爱而喜欢上了她,一想到这种可能,薄悠羽浑身都在颤抖,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告诉她,真一切都是真的,雷劲琛宠她并不是因为催眠,而是发自内心的,对于她同样抱有爱这种感情。
得到雷劲琛的肯定回答,薄悠羽连忙让人准备当晚穿的礼服,因为雷劲琛的拒绝,她即便是去参加也没什么心情,不过是抱着去虐一虐乐小汐那个贱人的念头,她不好过自然也不会让她好过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哪怕这次去虐不了乐小汐,她也是欢喜的,因为雷劲琛是因为她才去参加宴会的,单单是这一点,就够让她高兴欢愉。
此刻正紧张地坐着自我介绍的乐小汐完全不知道,很快她怕的那个人就会出现,而且还是跟她无法忘却的那个男人一起。
虽说江氏这些年一直在走下坡路,但底蕴还在,有不少跟江氏的合作人不看僧面看佛面也是要给她点面子的。
那些人虽然看不起乐小汐,觉得江氏交到她手里铁定是没什么生路可言,脸上却一点都不表现出来,态度不咸不淡地跟乐小汐打招呼,虽不算客气,但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乐小汐在这些人面前都是小辈,而且还要接手江氏,正是需要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能不能保住江氏跟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也是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她连最起码的维持两家继续合作的能力都没有,就算是江老爷子顶着巨大的压力也没有办法让公司的那群老古董接受一个注定带着江氏走上不归路的继承人。
蓝色修身鱼尾裙将她玲珑的曲线勾勒出来,玫瑰棕头发盘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与修长的天鹅颈,妆容浅淡,嘴角微微勾起,若不是眼中偶尔闪过的迟疑与胆怯,当真与从小接受贵族教育的大家小姐没什么区别。
乐小汐毕竟不是浸淫在这个圈子里的人,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神经大条但也不至于是神经病的普通人。
普通人与那些通体富贵的人最大的区别大概就在于,一个有着市井小民的小心谨慎,而后者却是自信飞扬,两者一对比,孰优孰劣就很明了了。
哪怕乐她接受了礼仪训练,还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应付这样的场合,也从内心里缺乏那种淡然的气质。
好在乐小汐这个人比一般人的神经粗大,哪怕顶着一群人看好戏的眼神也只是稍微有些慌张,等合作伙伴过来跟她打招呼的时候,乐小汐应付的倒还可以,尤其是在自我介绍的时候,优雅而自黑的开场白博得众人讪然一笑。
而且优雅这东西,真是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乐小汐平时大大咧咧的,任谁都说她粗鲁无比,可换上了礼服,穿上了高跟鞋,她就摇身一变,淑雅纯然的气质跟那些大家小姐没什么两样。
刚开始的时候她说话还有些磕巴,几乎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乐小汐知道自己的状态很不对劲,跟人交流的时候必要的视线接触是必要的,躲躲闪闪的只能让她看起来特别像胆小的老鼠,她这些天的努力不能白费,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江氏从她的手里没落,不知怎的,乐小汐突然想到了刚开始学习穿高跟鞋、修身裙的时候橘子的童言童语。
她就想,如果——
如果她的身边站着的是雷劲琛,那么她又会是怎么样的表现?
脑海里快速闪过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虽说雷劲琛那个人无赖起来挺让人无语,但认真起来却像是换了个人似得,矜持优雅如中世纪的贵公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