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军队 之体制编制(1 / 2)
唐前期,军队以府兵为主体,同时还有北衙禁军、兵募、边防军,以及不脱离生产的团结兵等。
府兵。
泛指军府统领的兵士,是唐前期军队的主体。
高祖武德二年(619),开始恢复府兵组织,设膘骑、车骑军府若干、贞观十年 (636),太宗整顿府兵制,军府更名为折冲府。
全国折冲府最多时有 633(或634)个,其中关内道261个,占全国总府数40%以上,其次是河东、河南两道,其他各道府数很少,形成了军事上届重驭轻的局面。
中央统领府兵的十二卫和东宫六率。
十二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谙卫置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左、右卫皆领60府,其他诸卫领40~50 府。
东宫六率即太子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各领3~5府。
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0人,下等 800入。每府置折冲都尉为长,左右果毅都尉各二人为副。每军府 辖4~6团,团200人(有时以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辖2 旅,旅100人,旅设旅帅。每旅辖2队,队50人,队设队正。每队分为5火,火10人,火置火长。
府兵总称为卫士,善弓马者为越骑,余为步兵、排矛手、步射。府兵平时讲武习射,上番前进行试阅,每年冬季由军府组织教战。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轮流到京师长安宿卫,其次是出征作战或戍守边防府兵上番,按距长安远近确定番期,如500里内五番,1000里七番,1500 里八番,即将全府兵士分成5组,7组或8组,轮流到京师宿卫,每番一个月,期满后返回军府。
府兵服役和从事农业生产密切结合,体现了兵农台一的历史特点,既减轻了国家经费开支、又保证了农业生产的进行。
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
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加之士兵逃散,府兵制急剧衰落,府兵土崩瓦解。
兵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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