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维权战打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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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香江法律界开始了一场维权官司。

在香江久负盛名,出道三十年从来没有败绩,号称香江法律界最牛的大律师之一的施为贤大律师,接受旗下拥有纵横影业,寰宇唱片,风林经纪公司等众多产业的莫轩的委托。

正式向香江高级法院提起诉讼,《信报》当家人林止信,长期利用旗下的《信报》对莫轩进行抹黑,诽谤,对莫轩的精神,以及个人形象,旗下产业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各位,我仅代表我的委托人莫轩莫先生,对前段时间林止信先生,肆无忌惮的利用他旗下的《信报》,对我的当事人莫轩莫先生进行人身攻击。”

“《信报》利用其平台的影响力,在前段时间长期的对莫轩进行无数莫须有,甚至经不起一点调查的指控和报道,让我的当事人在香江的名誉受到了很大损害。”

“众所周知,我的当事人是香江出了名的年轻才俊,不但非常的有才华,还非常的有经济头脑,为香江的繁荣与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

“还有,几天前我的当事人在出席汇丰银行举办的慈善晚宴的时候,非常有爱心的贡献了高达三千多万港币的善款,可谓是德才兼备。”

“但像我的当事人这么优秀,有爱心的社会成功人士,却因为《信报》的抹黑与诽谤承受了莫须有的罪名,让我的当事人不胜其扰,他的名声也因此扫地。”

“《信报》号称香江最专业,最严谨,最公正的财经报纸,却因为一些不为人知的利益,忘记了身为媒体的公正性和其身为媒体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滥用手上的权力,把社会大众给予他的信任作为攻击他人的武器,丧失了一份报纸最基本的道德与理念。”

“由于《信报》对于我当事人莫先生的诽谤,我现在代表我的当事人莫轩莫先生,向《信报》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在报纸上对我当事人的抹黑。”

“并且双方都是公众人物,影响力巨大,所以由于性质之恶劣,我的当事人要求《信报》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万港币,还要在其报纸上向我的委托人莫轩莫先生做出正式的道歉。”

在施为贤那天接受了莫轩的委托之后,便收集资料,为官司做准备去了,在一切都准备齐全之后,在莫轩的授意之下,施为贤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信报》。

施为贤的一纸诉状,在香江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则向法院提交诉状的人,是在香江法律界地位崇高,为香江许多大富豪提供法律服务的施为贤施大律师,平常人想请他为自己辩护,那是千难万难。

二则是因为官司的双方更是不得了。

《信报》,是香江最公正,最专业,受众最广的财经报纸,深受香江的中产阶级,还有精英阶级的喜爱,在他们当中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而莫轩同样不可小觑,短短的两年,在香江便声名远扬,不但才华横溢,创作了许多作品,更是在商业也做出了一番巨大的成就,拥有数亿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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