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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鬼族同妖族的皇室结姻,请帖子散遍天上地下,虽未请到神族的天帝,但听闻三十六重天的封霄帝君将应邀入席,二位君上亦十分的欢喜。毕竟举世皆知,这位帝君性子清冷,一向不喜欢热闹场合,是以鬼君同妖君认为,封霄纡尊降贵接了请柬,着实是给了两族天大的面子。
于是乎,要接儿媳妇过门的鬼君圣心大悦,大手一挥,直接将鬼族的大半家底儿都拿了出来办婚宴。宴是大宴,排场,自然也是大大的排场。
穿过大荒结界,铺陈数里的红莲妖花便映入视野,举目四顾无有尽头,怒放得如火一般。鬼族境内晨昏颠倒,结界外的人族正是艳阳高照,结界之内却月似玉盘,冷月的华辉昏昏然倾斜,在星海运河间扯出一道浅蓝色的绸缎,同地上的万里妖花映衬,艳丽得触目惊心。
南天之上,浊戾之气盘旋如两条巨蛟,庞庞然若遮天蔽日,数名妖艳动人的鬼族少女立于云头,红莲花瓣从广袖间洒落,绮丽如血雨。
距离宫城还有数十里,丝竹管弦便已连绵不休。立于南荒之乡,四处皆是喜乐阵阵,偶尔听得“咻”一声,便有火树银花绽开如墨夜色,璀璨无比。
“鬼族南荒本是死气沉沉之地,难得这么热闹。”旭良元君自云头向下打望,边望边说:“这个时辰,也不知妖族的那位新娘子迎过门儿没有。”
与时常在六界各方蹭饭的旭良不同,珞玟是女仙,道行修为又是太极宫四元君中最弱的,平日鲜少有机会离开九重天。如今来了南荒,自然觉得处处都很新奇。
往鬼城中瞧了一阵儿后,女元君啧啧道,“想来,鬼君的确很疼爱这位嫡七子。这么多红莲妖花,若是送到老君阁去炼丹,太上老儿必定脸都笑烂了。浪费,实在浪费。”
闻听此言,正好奇得东张西望的小猫妖感叹了一句,“能拿羽光神玉来镶请帖子的边儿,不必说,鬼君一家必定十分有钱。这排场虽赫赫扬扬,但好歹有意境,倒也符合二位新人的身份。”
说罢瘪瘪嘴,又道,“你们是不知道,我们隔壁山的黑风怪嫁女,漫天遍地撒的都是金叶子,结果赴宴的妖都忙着捡叶子去了。那时,小妖虽发了笔小财,但吃了人家的婚酒却连新娘子长什么样都没记住,坦白说,我着实愧怍。”
二位上仙讲这话细细品咂了会儿,不由郑重地颔首,“这么说来,鬼君这场婚宴,倒办得颇有内涵。”
三言两语议论了会儿,小猫妖安静下来,乖乖地立在帝君身旁瞧稀奇。左顾右盼一番,只见云层下方浊雾袅袅,这所南荒鬼都与人族的城都差别不大,屋舍楼阁错落有致,长街之上万人空巷,所有的鬼走出家门,每只手中都提了灯,凑自家少君大婚的热闹。
过去在应朝山时,安安时不时也能遇上些孤魂野鬼。只是那些鬼不是缺脑袋就是断胳膊,见了她也只会哭哭啼啼,鲜少见到这么多四肢健全还这般欢乐的,果然,这就是乡下鬼和城里鬼的区别,心态决定状态(⊙_⊙)。
位列上神之位的神族,周身皆有万丈金芒,行至何方都如暗夜中的星辰般闪闪发光。寻常上神如是,更不必说,封霄这位祖宗级的尊神了。
南荒鬼都浊戾之气浓重,常年都暮色笼罩,是以神族入境,很快便能教人发现。果不其然,只片刻的功夫,田安安便看见一位身着青衣的高大男人朝着他们翩翩而来。
那人容貌英秀,仪表堂堂,只是积年累月没照到什么太阳,肤色苍白无血色。他勾起唇角朝帝君一笑,双手对揖,笑容满面道,“听闻帝君赏光,我父君十分欣喜,特命庭言在此恭候。”
庭言?
田安安闻言一怔,不由侧目多看了那男人几眼,却见此人修身玉立气度不凡,又听他口中称“父君”,便明白过来——想来,斯人便是今日要大婚的新郎官的亲兄长,鬼族那位将来要继承帝位的庭言太子。
帝君嘴角勾起一丝很淡的笑,“太子不必多礼。”
庭言太子神色间极是恭敬,又揖了一回手,抬眸后瞧见两位元君,亦有礼有节地打招呼。须臾后,他略侧目,注意到封霄帝君身后的位置,立着一位身着绯衣的娇艳少女,百十来岁,容貌极美,一双乌黑的明眸正好奇兮兮地偷瞄自己。
鬼君之风流在六界之内十分有名,生的几个儿子也颇有虎父无犬子的意思。庭言见这妖物有倾城之色,不由多看了几眼,奇道,“帝君,不知这位姑娘是……”
通常来说,猫咪这种生物多有两大缺点,其一是好奇心重,其二是胆子贼小,而田安安斯猫不偏不倚将将好,把两样都占得十分齐全。
方才见这男人长得好看,她便溜溜地盯着看了会儿,此时见这少君注意到了自己,登时被唬了一跳,下意识地朝封霄身后躲去,两只手爪子似的挠了下,暗搓搓地攥住他纤尘不染的玄色衣角。
封霄察觉了,视线扫过那两只白生生的小手,随后黑眸微抬,目光落在毛小猫妖脸上,眼色极其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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