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玩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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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布鲁克林区,橡树大街北十字路口。

跑车引擎的轰鸣声逐渐接近,整个大街上已经聚满了数千头丧尸,一时之间沸腾了。

不多时,一辆雪佛兰科迈罗跑车从十字路口呼啸而过,黄se的车身带着黑se的印花,车身修长,地盘比一般跑车略高一些,这车在美国被称为平民跑车,是前些年著名系列电影《变形金刚》里面大黄蜂的现实原型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两白五十公里,驾驶这辆车的正是黑帮枪手罗比。

嘭嘭嘭!

穿过十字落口后,罗比猛踩刹车,车身顿时横了过来,滑动着横扫而去,罗比打开车身天窗,站了起来,对着天空连开数枪,他手枪没装消音器,枪声响彻前后左右附近数个街区,罗比钻了回去,关闭天窗再次踩下油门,数秒之内将车速提到了小时百公里,向着东方驶去。

用枪声吸引丧尸本就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举动,因为被枪声所吸引的丧尸不可能来自一个方向,而是四面八方,呈现包围的态势,更重要的是,罗比开的是车速高但底盘低的跑车,开跑车的常识之一,只能在平坦的路面上开,因为跑车一旦提速,路面有一点坎坷都能致使跑车翻车,而显然,在末世城市中,想找一条平坦的路几乎不可能,先不说末世爆发之初路上出现的废弃汽车,单单是随处可见的人类残尸与丧尸尸体,就会给跑车造成巨大的麻烦,越野车商务车甚至是普通轿车一般都不会被地上的尸体影响,但是跑车不行,因为底盘太低。

不过罗比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当时在地下停车场车确实不少,不乏一些越野车,他尽可偷得,但他仍然选择了这辆科迈罗,唯一的原因就是这辆车速度够快,马力十足,如果当时地下停车场有阿斯顿马丁,他一定会选择那辆车,追求的就是速度,他每早一分钟见到多格,多格活命的机会就大一些。

科迈罗急速行驶着,后面丧尸追逐,车身也时不时擦着丧尸的身体狂飙过去,可以说高速度确实也有一定优势,那就是只要不减速,丧尸基本上拍不到车身,因为它们根本反应不过来,但底盘低的问题也为罗比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车身颠簸的很剧烈,有一种车身要被震散的感觉,车速时快时慢,罗比死死的握着方向盘,控制着车子。

狂飙过一条街,罗比再次急刹,车身一个漂移停到了十字路口中间,罗比再次从天窗钻出了上半身,双枪同时开火,放倒一个又一个前后左右奔向科迈罗的丧尸,罗比的枪法这一刻展现的淋漓尽致,枪枪命中丧尸的头颅,不断换弹夹,罗比打了上百发子弹后,所有弹夹都打空了,他再次钻回了车里,关闭天窗,却未开车,而是拿出装着子弹的口袋,将刚刚掉在车内的弹夹全部拾起,一个一个快速的压满了子弹。

持续的枪声不断吸引着丧尸,包括相距一个街区的榆树大街,以及十字路口前后左右相连的几个街区,这些区域的所有丧尸都向着罗比的方向涌去。

四周很快便有丧尸扑到了科迈罗周围,狰狞的面容上咧着满是黑褐se血迹的大嘴嘶吼着,血红的眼睛燃烧着xing奋狂热的se彩,它们将科迈罗团团围住,不断大力拍打着车身。

罗比这是在玩命,科迈罗不是防弹奔驰,只是一款xing价比不错的跑车而已,而且车身不大,重量也不高,无论是玻璃被打碎还是车子被丧尸掀翻都是致命的。

车内的罗比很镇定,眼睛注意着四周,手中不断快速的向空弹夹压上子弹,他相信刚刚的枪声足以引来榆树大街上的大部分丧尸,不少丧尸已经爬上了本就不高的科迈罗,面积最大风挡开裂了,马上就要被打破。

这个时候,罗比将所有弹夹都装好了子弹,将一把枪插在腰间,另一只手拿着枪,罗比握着方向盘猛轰了两下油门,后轮快速原地转动,与地面摩擦烧起了一阵青烟,烧胎的声音很刺耳。

轰!

马力十足科迈罗瞬间冲了出去,虽然车的周围已经围了一群厚厚的丧尸,但还是做到了,这就是大马力的好处。

科迈罗前方的风挡也在冲出去的瞬间破碎了,一头趴在车发动机前盖儿的丧尸直接撞破了玻璃摔入了车内,脑袋又撞在副驾驶座位的靠背上,罗比依然加速,余光略微一瞄,抬手一枪轰碎了丧尸的脑袋,血液闹僵迸溅的车内到处都是,罗比又略微瞄了一眼自己手臂,此前的小伤口都在药物的治疗下已经结痂,稍大的伤口也带着创可贴,虽然身上沾了不少丧尸血液,但应该不会感染才对,心中也稍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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