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7 战争之路(三)(1 / 2)
“呜呜呜——”
天空苍茫,冬季的阳光几乎没有温度,反而苍劲的北风,似乎更加符合眼前的景象,刚刚下过雪的里斯本托地面,一片雪白,但此刻在里斯本托城下,被无数的人影所堆满,
“集结,拿下里斯本托!”
凄凉的战号在风中激昂,犹如恒古万年的风吹过两军间的空隙,
血腥的味道在蔓延,似乎在预示着,残酷的战争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吞噬人血肉的怪物,足足三十八面刚非人的中队旗,在迸裂的晨风里发出啪啪的声音,刚非人密集的步兵线,在里斯本托前方500米的地区列队
步骑混合的队列还在源源不断从在城外的山麓林中开出来
隆隆蹄声和脚步响彻大地,骑兵掀起一件黄色的尘雾,蓝色的刚非军队,飞舞的刚非十字军帜,就如同一片巨大的海浪,在里斯本托单薄的黑色城壁前面聚集,随时都能够将这座半废墟的城市淹没,
“军团长大人,我看普套人一定是吓坏了,正好可以一鼓作势,直接进攻吧!”二十七岁的刚非第七步兵团长阿卡德勒骑在战马上,看了看远处里斯本托城墙上来回奔跑的普套守军,有些神色不耐的说道,他称呼雷姆夏特为军团长是有道理的,经过军务部特批,为应对普套人的叛乱,军务部特许雷姆夏特所聚集的平乱军队暂编为刚非第十讨伐军团,
军团长由军务部高等事务官雷姆夏特担任,主要由原普套一万一千驻军和从国内增援的一个三万人的地方步兵团组成,总兵力达到四万之众,而根据情报,城内的普套叛军不到2万,
雷姆夏特手悠闲的轻轻摆动着马鞭,目光盯着远处的里斯本托城墙。嘴角带着不屑的冷笑,在雷姆夏特本阵的位置,一面宽达五米的超大型红色铁十字军旗显得格外夺目,
以这面军旗为中心,向两侧散开的4万刚非军队组成的巨大阵列,就像一道道间隔的金属长剑,蓄势待发,已经准备将前面的里斯本托城墙。在顷刻间捅的千疮百孔。
“二比一的军力对比,真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局!”
雷姆夏特微微撇了撇嘴,显得有些淡蓝色的眼睛里闪动着一股慑人的寒意。虽然军团刚刚经过长途跋涉,但对付这样的杂兵,应该足够了!上面的普套守军明显被如此雄壮的大军吓坏了,守城士兵在上面如同蚂蚁搬在来回奔跑
散乱的队列,乱糟糟的在城墙位置竖起枪阵,一下杂乱的守城器械簇拥着被推上来,几面不伦不类的普套老式军旗在阳光下不死不活的飘扬着,一看就知道是典型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不过也是。普套公爵这个白痴被自己监管了六年,窘迫的差点恨不得把最后一条内裤都卖掉,对于迅速募集叛军这种高度烧钱的事,能够拉出眼前这一批已经很不错了。
“军团长阁下放心。不用半天时间,我们就能够进入城区将这些普套人全部杀光!”步兵团长阿卡德勒神色恭敬的举起手中的马鞭,非常信心十足的说道
“那就不要耽误时间了!”雷姆夏特嘴角笑道,高举起马鞭。大声命令”第一,第五,第七。第十一。。。。。重步兵出列!目标,里斯本托!“
随着命令下达,一名名背着蓝红色靠旗的传令骑兵。就像出弦的箭簇一样,带着战场迸裂的风,从刚非人列阵的军阵面前飞驰而过,被喊名字的几个整队的刚非重步兵,步伐齐整的从军阵里向前迈出,嘴里高喊道“重步兵出列!”
尘土飞扬,就像一道突然耸起的金属长墙,
这些刚非重步兵身穿刚非军队特制的鳞片重甲,主要武器是重型长枪和近战的短柄斧,右手臂外侧是精铁打造的盾牌,巨大的能够将人完全遮盖住,所以走动起来,完全就像是一面铁墙在移动
头上戴着带着两鬓护面翘起的尖顶式头盔,整张脸都被金属的面甲遮盖住,只有在眼睛的位置,有一道能够看清外面的十字形的裂缝,铠甲的外用白色披布上,是用红色涂抹的一个巨大十字
血十字!
这是当初被誉为神圣欧巴罗帝国的标志,刚非帝国素来都以当初那个大帝国的后裔自居,所以也沿袭了这个标志,但对于刚非的敌人来说,血十字的含义明显更加深刻,
这代表着屠杀,劫掠,灭亡的红色血十字,让站在城墙上的普套公爵身体微颤了一下,眼睛紧张的充血,手重重的捏住城垛,普套公爵因为过于用力,手指关节发白,
当初兰米亚军团攻破里斯本托,同样派出打头阵的就是这种红色血十字重步兵,对于这种重步兵的可怕,普套公爵现在还记忆犹新,普套公国的军队在这些职业屠夫面前,就像一片片的麦子一样被收割,箭簇射到这些屠夫的身上,几乎没有效果,一般的轻武器顶多也就是扎破外面的第一层鳞片,然后就会被第二层的桶甲挡住,不少的普套士兵就是这样被杀死,仅仅五千人的血十字重步兵,就轻松击垮了自己的一万五千守军,
普套对于刚非的抵抗,在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陷落了,攻入城内的刚非军队,对整个公国首府进行了残酷的洗劫,整个首府被洗劫一空,三万六千里斯本托人因为这场劫掠丧生!
“前进,杀光前面所有你们能够看见的活物!“刚非的重步兵队长们大声的嘶喊着,在距离城墙200米的位置,这些蓝色披风的步兵队长,整齐的拔出手中的指挥官刺剑,士兵们紧随其后,气势如虹,在各种各样的激励下,士兵的眼神开始从惬意变成发出狂热嗜血的光泽
八个中队的刚非重步兵齐头并进,战旗挥舞,一阵轰然的雷动声,步兵方阵组成进攻梯队。犹如钢铁洪流开始滚滚前进,阵头闪烁着铁甲盾牌和长枪的金属光芒,进攻势头犹如海啸汹涌,象雪崩般无法阻止,
蓝色的铠甲就像掀起的巨浪,裹着整排锋锐的步兵长枪,在早晨初升的阳光下闪动着凛然的寒光,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猛扑向里斯本托城墙。
“天啊,我们快点跑吧,我早就说过。我们抵挡不了刚非人的!我们还有岛链,那里是安全的!“
站在普套公爵旁边的拉斐尔郡王被下面的景象,吓得一脸凄惨的又哭又叫,刚非人还在300米外,他就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250米,这个家伙两条腿就像麻花一样颤抖,200米,如果不是被身后的护卫半看押状态。这个属性鸵鸟家伙就是滚也要滚下城墙去,这里太危险了!
与他相比,普套公爵的表现就非常可圈可点了,虽然同样是脸色发白。虽然同样是双腿打颤,但这位再一次战争被吓尿了的公爵,至少这一次没有跑,他努力的扶着城垛。松开被牙齿咬出血的青紫色嘴唇,竭尽全力的大口的呼吸着空气,似乎这种做法能够让他变得坚强。最后他终于站直了身体,在一种愤然中,朝着远处移动的枪林寒光,大喊道
“来啊!刚非的杂种,这一次,我不会再跑了!”
”猎鹰陛下都交给我的是什么人啊!!”负责指挥利达库斯有些哭笑不得的看了一眼还没完全缓过神的普套公爵,
他虽然是文职出身,但跟在维基亚猎鹰屁股后面南征北战,什么景象没见过,这才4万人就能够吓成这样?那要是碰上几年前30万大军鏖战的斯托罗斯大会战,这个家伙还不吓尿了,利达库斯不知道,当初普套公爵已经吓尿过了,
“更不要说卢旺阿卡一战,老子独自面对西南军十万人的绝代风华!”利达库斯自我意淫在内心说了一句“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猎鹰帝国铁壁之王的厉害吧!”
“弩手准备!目标,一百五十米线!”利达库斯神色平静,已经以名将自居的武器走私世家的家伙,开始不急不慢的下达命令,下方的刚非人已经进入一百五十米攻击线,按照利达库斯多年跟随胖子的经验,他知道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猎鹰陛下,一定会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已求达到重重挫伤其锐气的目的,攻城之战,锐气第一!
随着命令,原先埋伏在城道内的六千名帝国中央军士兵,弯着腰从城道出来,小心翼翼的纷纷依据在城垛射口后面半蹲下,手里端起自己手中的强力步兵弩,目光随着缓缓而来的刚非兵线而移动,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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