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 大火的布告(2 / 2)
截稿时间日未时二刻。
当阳县2月9日讯
调查已取得实质进展,刘琦同志会同太守同志一道做出了如下评估。
首先,有火必有烟这一点一开始隐瞒就是不对滴,是可耻滴,是需要向百姓道歉和说明滴;
其次,人为纵火是不存在滴,凡是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影子从火源闪过的,都是幻觉,好在人数不多,他们已经得到治疗,大家可以放心了;
再次,调查案件已逾二十年的专案组组长表示,此次事故只是因为大家赶集太过兴奋,从而没有注意到用火的安全,也没有防火于未然的意识,这点需要加强一二。
最后,为了加强百姓的防火意识,特定每年的2月5日为防火演习日,届时太守府将派出资格最老、经验最丰富的教官,义务教受防火知识,专题就叫做《火灾,防守为先》以及《遇到火灾怎么办》。
截稿时间日午时正。
这么奇葩的布告,能弄出它来的人,已经呼之欲出了吧?
没错,就是林家仁,这是一系列提高(或者说弄臭)刘表或者刘琦的做法,只是苦了人家太守了,要莫名其妙的养那么多闲人,不过还好他平时的积累比较多,不需要打肿脸也能充胖子。
事后的效果当然很明显了,刘表的亲民形象进一步上升,连带刘琦也很被好。当然除了个别人眼瞎了非要质疑的话,既然你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么就让你继续为什么吧。
为什么我隐隐地觉得这事情蹊跷呢?且不说这火是不是人为纵的,就单说为什么刘琦能在短短不到三天的时间内从襄阳赶到当阳?他可能向那些几百里加急的传令兵一样不分昼夜都在马背上么?为什么好多人都说在事发地点到了一个影子,而官方要否认?为什么被烧的地方都是些仓库还有废弃的民房?为什么有死有伤还有人在太守府吃喝拉撒睡,却听说他们的心情很不错?
为什么?已经没有为什么了,嘴巴这个东西要封住有的时候还是挺容易的,反正刘琦和太守手底下别的人不多,就是恶人多,这不过都是平时玩烂了的把戏罢了。说到底,你要和强权玩,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闭着眼睛的话,总有人会让你睁不开眼睛的。
虽然有个词叫做不畏强权,但是那都是真有种的家伙们啊,只会发牢骚的路人就算了吧。
至于这个纵火犯被默认是老天的结果,老天只好无语地接受了,只留下某个人在一旁偷笑。
没错,就是玲。火是她放的,但是目的可不是让刘琦得民心什么的,而且确实有那么一伙人想要放这个火,她只是打草惊蛇罢了。
<h>作者有话说</h>
这种写法不知效果如何 还望大家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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