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 两个“干儿子”之间的战争(1 / 2)

加入书签

拉齐奥在半夜受到了巴塞罗那球迷们打扰的事情很快整个欧洲都知道了。

和巴塞罗那不同,其他媒体大多数都是批评巴塞罗那球迷这种做法的。

因为他们这次有备而来,简直可谓丧心病狂……

整整三挂一万响的鞭炮,外加各种音乐轰炸。

而且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这是一次有组织的行动。

如果人人都像巴塞罗那的球迷们学习,那以后还怎么好安心打客场?

《罗马体育报》为大家描述了一番未来拉齐奥去打客场比赛的场景。

“……一直到球队抵达客队所在城市的机场,媒体们都不知道拉齐奥全队下榻的酒店是什么,在哪个地方……记者们试图收买拉齐奥俱乐部的官员,但是没有用……于是他们开始跟踪拉齐奥的大巴车。但让他们傻眼的是,拉齐奥准备了整整五辆一模一样的大巴车!中途不断有记者的车跟丢……最终能够成功找到拉齐奥下榻酒店的记者……没有一个人!一直到比赛开始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们所下榻的酒店在什么地方……这可不是谍战故事,这就是发生在未来的真实的客场故事……”

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来讥讽巴塞罗那球迷们的做法。

不顾这事儿给欧足联出了个难题。

常胜和瓜迪奥拉都是普拉蒂尼喜欢的主教练,拉齐奥和巴塞罗那踢的也都是普拉蒂尼欣赏的足球。

如今两个干儿子打架,究竟该支持谁呢?

拉齐奥很明显在客场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如果拉齐奥最终因为这个原因在客场输给了巴塞罗那,被巴塞罗那淘汰出局,那这究竟算怎么一回事儿啊?

如果常胜再去找欧足联哭诉一番,那普拉蒂尼恐怕就更难办了。

究竟帮谁?

帮常胜。那瓜迪奥拉怎么想?

帮瓜迪奥拉,常胜又会怎么想?

最后普拉蒂尼只能够说:“这种球迷之间的事情,我们不便干涉。但是我个人是不认同这种做法的……”

他没有处罚巴塞罗那俱乐部,也没有得罪拉齐奥。

两边讨好。

实际上欧足联确实也不可能处罚巴塞罗那,他们总不能因为巴塞罗那球迷在半夜三点骚扰拉齐奥,就给巴塞罗那的主场禁赛吧?

而直接谴责巴塞罗那也不行,因为这是球迷们的个人行为。

在这场比赛之前过多谈论这件事情,会被巴塞罗那俱乐部认为欧足联这是在向他们施压,偏袒拉齐奥。

这事儿闹腾起来可就大了。

巴塞罗那说什么也是g14的成员。是传统豪门,最近两年在世界上也风头正劲的。

欧足联需要拉齐奥和巴塞罗那这样的球队来提升欧洲足球的形象。

上赛季欧冠半决赛,巴塞罗那客场挑战切尔西,结果那场比赛出现了颇多具有争议性的判罚。

主裁判赫宁在比赛中多次作出有利于巴塞罗那的判罚,最终让巴塞罗那淘汰了切尔西。挺进了决赛。

并且最终捧起了冠军奖杯。

那场比赛之后,瓜迪奥拉也成为了普拉蒂尼的干儿子。

虽然这些说法都是捕风捉影,可是欧足联对巴塞罗那照顾有加也确实是人尽皆知的。

巴塞罗那的三冠王还是有些人不服气,就因为这个“斯坦福桥惨案”。

还有人拿常胜的拉齐奥和瓜迪奥拉的巴塞罗那比,认为同样都是干儿子,拉齐奥就要比巴塞罗那干净多了。最起码拉齐奥的球员们不会在球场上频频假摔,也不会在自己球员倒地之后。扔下受伤的队友不管,而是第一时间围攻主裁判。

当然了,这或许也和巴塞罗那的球员构成有很大的关系。

因为他们的球员大部分都是矮个子,身材并不高大强壮。他们必须用假摔来保护自己,后来时间长了,他们发现假摔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谋得更多的好处。也就乐于这么做了。

和巴塞罗那比起来,常胜的球员当中那些矮小的球员并不多。而且常胜的足球风格虽然是tiki-taka,但是一直也都很硬朗。

从瓦伦西亚开始,到拉齐奥,都延续了这样的风格。

他的球队自然不用假摔来骗取主裁判的支持。

※※※

欧足联没表态,普拉蒂尼就这么说了一句,他以为自己的态度足够不偏不倚了,但还是让巴塞罗那感到了不满。

《世界体育报》批评普拉蒂尼不应该在赛前发表这样的话。

“如果他可以做到,那么他应该保持沉默。如果他真的有话要说,他也应该等到比赛结束之后再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急匆匆的宣布了他的态度……大家都看到了,他是怎么说的。我认为这会给巴塞罗那施加无形的压力。比如会暗示主裁判在比赛中对巴塞罗那的尺度更严厉,而对拉齐奥就不会……”

巴塞罗那俱乐部内部也有人对普拉蒂尼的话不满:“他只说前半句就好了,后半句实在是没必要说出来……这证明了他内心真正偏向谁……”

而意大利的媒体则对巴塞罗那方面的表态感到可笑。

“简直就像是两个儿子争宠一样可笑……瞧瞧巴塞罗那那哀怨的语气啊……”

“《世界体育报》是认为他们自己人的做法确实不好咯?要不然主裁判为什么会对巴塞罗那更严厉?因为他也看不爽巴塞罗那球迷们的做法吧?我真是没见过这么愚蠢的媒体!”

就这样,伴随着双方的口水战,巴塞罗那主场迎战拉齐奥的比赛即将开始了。

※※※

拉齐奥的球员们在经过上午的补觉,精神状态好了许多。

体能也恢复了一些。

下午的身体训练强度很低,主要是让球员们放松放松身体,活动一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