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特殊对待的特殊人物(1 / 2)
法比奥.卡雷萨或许并不想承认,他只是因为常胜找他帮忙的那件事情,对常胜的观感有所好转,才找了这么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不过其实他所想也对。
意甲联赛固步自封,迟早是要被淘汰的。
现在意甲联赛的排名已经快和德甲一个档次了。曾经的欧洲第一联赛变成了第三,甚至连第三都岌岌可危……
就这样,他们还在拒绝新鲜血液,拒绝外来户,用各种可笑的理由要掩盖他们的虚伪。
用一个主教练的人品来说事儿,就说明他们已经黔驴技穷了。
评价一个主教练的水平好坏,永远都不是他的人品,而是他的成绩和能力。
常胜有能力,有成绩,还是成天被意大利的媒体黑。
现在又多了一个穆里尼奥,意大利媒体更是天天都集体高潮。
除了媒体,还有那些教练同行们,他们批评常胜和穆里尼奥目中无人,自高自大,缺乏道德,破坏了教练同行之间的关系,成为了所有人的敌人,将好端端的意甲联赛搅得污浊不堪……
说这么多,其实他们只不过是在嫉妒这两位优秀教练所取得的成绩而已。
不过比成绩他们比不过,比名气,他们也不如,自然只有比人品了。
但是就算他们天天都扶老奶奶过马路,也无法掩盖他们在成绩上的虚弱,也避免不了被常胜的拉齐奥欺负的结果。
而穆里尼奥的国际米兰或许无法击败常胜的拉齐奥,但是虐虐意甲其他球队,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如果这个时空没有,常胜,只有穆里尼奥的话。国际米兰完全可以在意甲联赛里横着走。
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可是如此出色的一个主教练却并未赢得他的同行们的尊重。意大利不管是主教练还是球队经理和俱乐部老板,都表现了他们对穆里尼奥的不屑。
媒体们也乐意渲染穆里尼奥的那些“狂言”,对穆里尼奥的负面消息大肆报道。
而对于穆里尼奥所取得的成绩,他们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要么就是向主裁判施压啊,要么就是大放厥词扰乱对手军心啊……
在这个时空里,目前常胜的风头比穆里尼奥更劲,于是常胜有幸享受到了之前穆里尼奥才能够享受到的待遇。
最受读者和电视观众欢迎的是什么?是黑常胜的文章和节目。
最让大家感到高兴的消息是什么?是拉齐奥输球了。
最让意大利同行不爽的是什么?是常胜赢遍了意甲球队之后,还很不屑地表示老子打欧冠不是为了意大利足球。
……
如果意大利人懂中国成语的话。他们一定会说常胜的罪孽简直罄竹难书。
不过就算不懂也没什么,他们已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罄竹难书”。
之前曾经有一位出了名的足球批评家出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常罪”,通篇就是列举常胜的各种罪孽,配上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常胜是一个多么道德低下。人品拙劣的人。
因为他列举的都是确确实实在常胜身上发生过的事情,所以媒体们评价这本书可信度颇高,是研究常胜现象的权威著作。
但其实不过是哗众取宠的地摊文学而已。
因为那些例子换个角度解读,就可以理解为是在称赞常胜。
该书作者不过是一开始就从黑常胜的角度来理解这些例子,最后的出来的结论自然是黑了。
这本书的销量据说还挺不错的。
由此可见常胜的影响力,和他在意大利足球圈子里的名声了。
就算是在西班牙,常胜也没有“享受”过这么多的攻击。
因为常胜以一个特立独行的形象。强硬野蛮地撕下了意大利足球虚伪的面具,将他们看起来还挺美丽的形象掀翻在地,露出了已经老朽到丑陋不堪的真实容貌。这吓坏了不少人。
他触动了意大利足球的利益。
所以围绕在他身边的争议声从未停止过。
有一个例子可以很好的证明常胜在意大利足坛的地位。
一年一度的意甲奥斯卡是每年意甲的官方大奖,评选出各个年度最佳。
其中自然也有最佳教练这一奖项。
常胜是从2004-2005赛季来到意甲联赛的。一直到今年一月份的意甲奥斯卡评选,他都没有获得一次意甲年度最佳主教练这个官方大奖。
2004年年度的最佳教练,他理所当然地没有,因为在罗马的表现不好。最后还黯然下课。
2005年的意甲奥斯卡也没他。尽管他将拉齐奥这支濒临破产的球队带到了联赛第二,仅次于无敌的尤文图斯。有媒体认为这是因为他缺席了在整整半年的联赛。而意甲奥斯卡是年度大奖,评选的是上一个自然年的表现,常胜只有半年,不够有说服力。
2006年的意甲奥斯卡同样没他,虽然他带领拉齐奥获得了联赛冠军,不过说服力不够,因为这是因为电话门之后才给他的。
2007年,的意甲奥斯卡他还是没有获得最佳主教练。虽然他无可争议地拿到了联赛冠军。意甲奥斯卡的评选不是评委投票,而是同行投票。最佳教练就是所有意甲和意乙联赛球队的主教练一人一票,选出他们心目中的最佳主教练。常胜人缘不怎么样,在这上面天生弱势。人家不投给他,没有什么其他理由或者黑幕,很有可能就是单纯地看他不爽而已。
不过2008年,常胜带领拉齐奥拿到了联赛冠军和欧冠冠军双冠王,如果这样的成绩都还拿不到最佳教练,那怎么也说不过去了。就算是同行投票,也不能够睁眼瞎到这种地步吧?
当然了,2008年的评选颁奖要等到2009年的一月份才能够揭晓。
所以现在倒也说不准。
※※※
虽然常胜和穆里尼奥现在是整个意大利足坛的另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