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选锋、拉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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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戈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休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乓,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雅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雅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鞘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啃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速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夏诗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性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颠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精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诗这个时代才刚刚进入十五世纪,火器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适应一切做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夏浔这番话正称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辈子仗,使惯了长矛硬弓、策马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子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器兵,他压根儿就看不上眼,夏诗要把这几千人挪出去单独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种,临到尽头时,塞哈智道:“国公,咱们马上就要出发子,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做一番训示?”

夏浔失笑道:“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道:“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欢这种把戏,只是看汉官出兵前,都喜欢这样做,还以为国公您也喜欢,这个这个……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末将好不惭愧!”

这塞哈智的性子实在憨的可爱,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三军匆匆阅罢,塞哈智立即下令开拔,大军离开军营,夏诗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晨的一根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塞哈智的队伍汇合。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龟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进府门,后院儿里便出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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