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计议(2 / 2)

加入书签

在苏颖的安排下,夏浔藏身于一艘货船,再度来到了双屿岛,仍是龟背崖下的那座山洞,和许浒再度见面了。

许浒听夏浔将来龙去脉仔细说了一遍,狐疑地道:“李景隆不接受我们的条件,这我已经想到了,让你一试,本来就只有一半的机会,我没想到的是,不答应我们的条件也罢了,明明是一件对他也很有利的事,我若不接受招安,他连联手对付楚米帮、对付陈祖义都不肯,未免太蠢了些。”

夏浔道:“那也未必,站在你大当家的位置上,考虑的当然是你们切身的利益,站在曹国公的位置上,同样也有他的考虑。答应合作,那他颜面何存?做官的,总有做官的体面,再说,不试一试,曹国公怎么就知道,他对付不了东海群盗?”

许浒微笑道:“可你似乎认定了,他剿杀不了我们?”

夏浔摇头道:“此言谬矣,我不是认定他对付不了你们,而是他剿灭不了海盗,就算他能把你们、把楚米帮甚至陈祖义统统剿杀,用不了几年,海上也能重新崛起其它的海盗团伙,所作所为,甚至比你们还要不堪百倍,何苦来哉?”

许浒蹙眉道:“杨总旗,依照你的计划,你在其中可是寸功不立,一切功劳都是他李景隆的,在我们这边,你也得不到甚么好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夏浔道:“东海剿寇,接旨的是曹国公,立下任何功劳,都是他曹国公的,就算我表现如何出色,想要让上面知道,也全在他曹国公一枝笔,他如果不想写,我照样寸功不立,难道我越过他去向皇帝揽功?这是官场大忌,相信就算在你双屿岛上,也没有哪个小头目愚蠢到越过二当家、三当家,向你讨功邀赏吧?”

许浒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徐徐说道:“你还没有告诉我,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李景隆不答应,你大可留在他的行辕,安份守己,没有任何风险,何必出头露面,担此凶险?”

夏浔道:“还是为了功业!”

许浒疑道:“此话怎讲?”

夏浔道:“把你双屿岛逼得走投无路,被迫加入四处流劫的陈祖义盗伙,那是功还是过呢?一山不容二虎,保住你还算是盗亦有道的双屿岛,就能抑制东海流寇的崛起;借助你们的力量铲除无恶不作的楚米帮,沿海数省百万民众都要受惠,这不是功吗?大丈夫立功业于世间,一定要得到朝廷的褒奖与嘉勉才叫功业?我杨某人做事但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何必在乎那么多?”

“好!”

苏颖击掌赞道,许浒瞟了她一眼,苏颖脸蛋顿时一红,讪讪地道:“我……我觉得他说的似乎有点道理。”

许浒咳嗽一声道:“杨总旗这番话,听着的确是义薄云天,令人感动,可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是做官的人,我实在很难相信你是出于如此无私的理由。”

夏浔微笑道道:“可是我这个计划,你不能否认,对你有益无害。”

许浒眯起眼睛道:“怎么会没有?你要我以双屿为诱饵,此地一丢,我的根基就没了,谁知道你会不会搂草打兔子,连我们一起收拾了?”

夏浔道:“东海茫茫,海岛无数,有海盗窃据的海岛,不只双屿一处,要说失了双屿,许大当家就如无根之萍,只能四海流浪,恐怕这话,许大当家你自己也是不信的。双屿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这里是倭夷贡寇必经之路,扼南北东西各路航线之要冲,乃海洋天险……”

许浒道:“你既然知道,就该知道它对我帮的生存何等重要!”

夏浔道:“许大当家,如果我不劝你主动放弃,那么你与楚米帮、陈祖义和朝廷大军三面为敌,就一定守得住双屿吗?要么,投靠陈祖义,那样的话,你还不是一样要把双屿拱手相让,你认为陈祖义会不把这块肥肉掌握在他自己手中吗?我的计划,首先是能够铲除楚米帮,那么东海之上,还有谁是你的敌手?如能独霸东海,即便丢了双屿,生存又算甚么问题?此其一。

陈祖义的根基在南洋,就算我们杀不了他,也能让他损兵折将元气大伤,至少数年之内,难与你许大当家为难,到那时你独霸东海,还不能与他南海之王一较高下?陈祖义的威胁由此可解,此其二。

三者,我大明立国之初,朝廷就因海陆交通不便,供给困难,把双屿列为驱遣弃地,岛民全部内迁,如今情形并无变化,你认为朝廷会在这里派驻重兵?如果计划周详,朝廷水师急于追逐当今皇上悬赏五十万贯缉拿的南洋大盗陈祖义,双屿根本无人看守,你可以顺利收回;退一步讲,就算计划有变,东海为你独霸,陈祖义不能再轻易北上,对你构成威胁,这个报酬,值不值得你主动放弃一块你本来就守不住,也必须要拱手让与一方的双屿岛呢?”

许浒沉默良久,哈哈大笑起来:“合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成,就依你的!”

夏浔赞道:“大当家当机立断,真人杰也。”

许浒笑道:“不敢当呀,今日见了杨总旗,我才知道官府之中也并非个个都是利欲熏心,只顾自己往上爬的官儿,如果多几个像你这样以民为重的官儿,我许浒这大当家也就做不成了,干脆散伙了事,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许浒突然又道:“我的人做内应时,还请杨总旗一同前去,在我夺回双屿岛之前,那里的一切,都要拜托你了!”

夏浔一怔,随即省起这是要扣他为人质,不禁哑然失笑,爽快答道:“使得,一切依大当家吩咐便是。”

许浒这才抓住他手臂使劲摇了摇,真心畅快地笑了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